深入开展新中国文艺院团发展史研究
责任编辑:王琳      发布日期:2020-05-19   
    陶  诚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直以来,文艺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秀的文艺作品始终发挥着启迪思想、温润心灵、陶冶人生的重要作用。文艺院团作为文艺工作的主力军,随着新中国的成立而建立,伴随着祖国的发展而成长,是新中国文化制度建设和文艺发展的“亲历者”和“见证者”。
    当前,开展“新中国文艺院团发展史研究”,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文艺院团展开“历时的、纵向的历史研究”与“共时的、横向的系统研究”,将为文艺院团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提供重要的学理分析与智力支持,譬如:如何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如何加快完善“遵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规律、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有利于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如何加强文艺创作引导“完善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的工作机制等。同时,也将为国家文化战略的规划、国家文化政策的制定、国家文化发展方向的把握,提供详实的数据信息、严谨的史论资料、先验的经验判例、科学的发展预判,最终通过对新中国文艺院团发展史的研究实现“以史为鉴、以史资政”。
    书写新中国文艺院团发展史的难点和挑战
    文艺院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的产物,是中华文化传承与传播的重要载体,如同新中国文艺的“录影机”和“记事簿”,见证了新中国文化制度建设和文艺发展的全部历程。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不同时期与不同语境中出现过“艺术表演团体”“剧团”“文艺团体”“艺术院团”等多种称谓,也经历了公私合营、私营公助、国营、民营、集体、个体、承包制、双轨制、转企改制等演进过程。可以说,一部新中国文艺院团发展史就是一部新中国艺术制度变迁史、文化艺术发展史,不仅折射出国家治理体系不断现代化的发展历程,更能够为国家文化艺术领域大政方针的制定提供有益助力。然而,迄今为止,我国学术领域尚未有对新中国文艺院团历史发展进行专门性、整体性的研究课题。
    书写一部“资治通鉴”式的新中国文艺院团发展史,以“史鉴”“资政”为出发点,以“历史—制度—艺术”为视角,综合多学科理论与方法,通过文献爬梳、实地调研、口述采录等方式,对新中国文艺院团的历史发展进行系统梳理,重点关注各历史阶段与历史节点中,不同类型文艺院团在组织运营、创作演出、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状况,总结新中国文艺院团的一般性规律和丰富的历史经验,对当代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将弥补艺术史学、艺术管理学在这一领域的不足,更将有助于明确文艺院团的历史定位。而且,在写作过程中不可避免涉及的创作演出史研究与艺术家、代表性文艺工作者口述史研究,这是一项抢救性历史研究工作,将为我们保留下珍贵历史文献资料。通过“院团历史”的梳理,围绕“文艺院团”相关历史概念的辨析,将在时空维度中建构起一个丰富的研究论域,毫无疑问也将推动“中国艺术管理学理论话语体系”的建构,为世界贡献中国艺术管理与文化治理的智慧。
    新中国的文艺院团是一个体量庞大的研究对象,其发展历史的复杂性主要在于研究个体的繁复。因而,书写一部新中国文艺院团发展史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多学科、多维度的研究与准备,应以宏观和整体的历史阶段划分、历史节点梳理、历史表征辨析作为重点问题予以关注。同时,应当注意到新中国文化制度变迁与文艺院团发展之间的一致性、特殊性与差异性,把制度研究作为重点对象之一。
    面对的挑战主要集中于三点:第一,如何有效整合繁复的历史材料。文艺院团具有整体一致性下的丰富性和差异性特点,不同门类、不同地域、不同层级、不同隶属,导致文艺院团的历史书写必然呈现纷杂的面貌,如何对纷繁的史料进行类型研究,建立分析模式,进而抽丝剥茧,梳理出有效信息并将之有机结合。第二,如何综合多学科视角开展学理性研究。文艺院团发展史研究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要为该项目建设提供学术支持,解决现实问题,还需要艺术学理论支撑,综合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多学科理论进行切实有效的探讨。第三,如何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域各类文艺院团开展比较研究,在掌握详实历史文献资料基础上对文艺院团的功能定位进行深入讨论,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文艺院团在社会职能、文化功能等方面进行充分地比较研究。
    书写新中国文艺院团发展史的构想和任务
    书写新中国文艺院团发展史需要跳出一般史学叙述模式,注重历史研究与现实问题相结合,将“史鉴”“资政”理念引入艺术学科,为当前的文化制度建设提供历史经验与学理支持,推动中国艺术史学、艺术管理学研究视野向现实问题拓展。以“历史脉络梳理、典型案例分析、信息资源整合”相结合的“立体”研究思路,构建“三史两库”(制度发展史、创作演出史、口述史;案例库、数据库)的写作框架,将艺术管理学与艺术史学相结合,为新中国文艺院团的“史鉴”研究提供可参考的样本和“资政”研究提供可遵循的路径。
    首先,以新中国文艺院团制度发展史研究为重点,以新中国70年经济、社会、文化制度建设为背景,以国家与市场的文化需求变迁导致文艺院团文化服务与供给方式转变为研究视角,根据历史节点探究新中国文艺院团在财产关系、组织结构、运营机制和管理规范等方面的制度发展史。重点从“体制、机制、政策法规、市场、科技”等角度,深入探讨文艺院团的制度建设如何全面而有效地服务于艺术创作演出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而回答当前的文艺院团制度是否有利于艺术家创作出文艺精品、什么样的制度安排与管理模式有利于文艺院团的繁荣发展等一系列现实而重大的问题。
    其次,以新中国文艺院团创作演出史研究为主体,以中直文艺院团及国内其他代表性院团、不同历史时期创作和演出实践为主体内容,通过访谈资料、院团档案资料、纸媒与电视、广播等相关媒体文献,结合宏观与微观、历时与共时的视角,重点从“传承、创新、传播”的角度,深入分析文艺院团组织运营与艺术作品创作、演出的相互关系以及文艺院团创作、演出与文化、经济、政治等多个层面的制度之间的互动关系,从而全面梳理文艺院团的创作与演出历史,分析其规律和特征,进一步总结经典作品之所以成为经典的决定因素,为当下创作产生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且这些作品如何能够“传得开、留得住”并获得持续的演出市场等问题,提供有力的参考和深入的反思。
    第三,以新中国文艺院团发展亲历者的口述史研究为切入,以“艺术学,把目光投向人”为理念,充分开展“人”的历史记忆的挖掘。通过对新中国文艺院团发展历程中的不同群体的走访、调查、记录,以文艺院团“当事人”与“亲历者”的视角,呈现文艺院团发展史的“群体记忆”,以展现文艺院团发展史鲜活的一面。重点记录不同历史时期、不同艺术门类、不同隶属关系、不同级别的文艺院团的管理人员、业务人员、行政人员以及后勤人员等对历史记忆的口述,通过对众多个体口述的记录,呈现一个群体记忆中的文艺院团发展史,从“人”的层面进一步分析文艺院团历史的发展变化与深刻影响。
    第四,以新中国文艺院团管理实例研究为样本,从管理学视角出发,以部分建制较完善、历时较长、影响较大的文艺院团为研究对象,进行“文艺院团管理实例”的专门性研究,对各类文艺院团历史发展中出现的典型实例,从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管理、市场营销、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多方面,进行“解剖麻雀”式的深入研究,最终形成供行业内交流互鉴的文艺院团标准化管理体系与范例,进而达到推动院团管理理论建设、提升院团管理效能的目标。
    第五,以新中国文艺院团资源数据收集、整理与研究的工作为集合,依据“基本信息”“历史信息”“年度工作信息”,以及大量的走访调研从而拟定《文艺院团基本数据分类标准》,试建“信息采集与查询平台”,为全国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全国文艺院团数据资源平台建设方案》和平台样本,并最终完成“全国文艺院团基本信息数据库”,为学界相关研究提供基础性的研究资料。
    毫无疑问,我们可以预见一部“资治通鉴”式新中国文艺院团发展史,将进一步推动文艺院团的建设与发展,以史为鉴、以史资政,不仅可以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完善制度政策体系提供重要的历史依据与理论支撑,而且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出积极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贡献!
    (作者单位:中国歌剧舞剧院)
    源自: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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