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文旅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增强人民的文化获得感
责任编辑:王琳      发布日期:2020-07-08   
    范玉刚
    实践证明,“中国之治”的密码是“中国之制”,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彰显的巨大优势创造了“中国之治”的奇迹。归根结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中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5000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基于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称《决定》)中,系统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十三个显著优势”,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的显著优势”。
    文化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则民族强,文化理想可以引导一个民族走向复兴和崛起。正是中华文化所焕发的广泛凝聚力激发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之力,筑牢了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精神之基,在不断催生中华文化经典化过程中为人类文明做更多的贡献。就现实性而言,文化并不远人,文化的春风化雨和润泽人心需要依托一定的载体和路径,才能使人民有充分的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文旅融合”恰是能充分增强人民文化获得感的重要方式之一。因此,为保持这一显著优势,《决定》提出了“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要求。如何深入领会和贯彻这一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2019年,我国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恩格尔系数在2018年就降至28.4%,居民的消费结构日趋上游化,文化和旅游成为大众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刚性需求。如何通过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出更多体现文化内涵、人文精神的特色旅游产品,不断优化需求结构、增加有效供给,使人民有更多文化获得感,从而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精神生活的需要,已成为时代之问。随着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和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方位,新时代文化和旅游发展需要围绕文旅融合的主线展开,尽快完善“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体制机制,在现代化强国视野中统筹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实现文化和旅游在理念、职能、路径、产业、市场、服务及交流等方面的内生性融合。
    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首先要实现理念融合。文化的本质是以文化人的价值观,旅游在本质上是为着某种体验征召而来,同样是对某种价值的消费和文明传播,二者的主体都是人,都是为了人的美好生活和成为有幸福感的人。因此,实现文化和旅游发展上的理念融合,是文化、旅游两者本质性的内在要求和共同发展方向,是两者互动互融的基因式共生。理念融合要求文化和旅游充分彰显“以人为本”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感召,以服务于人的精神心理愉悦为诉求,旨在增强人民的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经由理念融合从内生性的核心领域重点突破,以加促融,坚持相加与相融并举,逐步形成一体化融合发展新格局。说到底,文旅融合并非简单相加,而是深度相融,是以文化内涵丰富旅游载体与空间(场景),以旅游市场消费兑现文化价值,在文旅融合中生成新的文化业态。
    其次,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需要着力于实现职能融合。职能融合意味着文化和旅游发展要实现“双向相加、同台唱戏”,表现为实践中的双向互动,旅游中有文化,文化中有旅游。通过职能融合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全力构建新时代文化和旅游发展的“融合化、品牌化、智慧化、绿色化、精细化、市场化”新格局,实现文化与旅游产业相互促进、相互叠加、共同发展,不断扩大二者的同心圆。唯此,需要以政策激励激活多元化融合主体,加大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开放力度。支持文化和旅游集团等大型骨干企业在混合制改革中做强做优,发挥导向和示范性作用,营造有利于文旅融合的社会环境,使文化和旅游在职能融合上实现同一化,助力形成文旅融合发展的大格局。
    再次,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要有切实可行的路径。路径是对理念和职能融合的践行,其着力点是市场灵验、品牌引领、产业交融及其文化交流和文明互鉴,使文化和旅游不再远人,以一种相互促进、相互支撑成全大众的举手投足。因此,文旅融合发展不仅是传统意义上文化和旅游在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单位或文艺演出场所等特定场所的结合,而是旨在优化景区发展数量结构、类型结构,持续提升精品景区品质,使传统民俗节庆、表演、技艺以及遗址等优势转化为可消费的产品,塑造文化旅游景区品牌,培育标志性旅游景区,形成核心吸引力;更是以广泛性的文化价值的蕴含和附加值的提升,通过融合发展诉求实现产业联动、要素整合、全民参与的新质文化业态的生成,发挥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覆盖面广、产业链长、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综合性产业特征,培育城市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城市整体性的转型升级。以可行性路径建设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在各领域、多方位、全链条深度融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并进的高质量发展新优势。而在文化和旅游发展的路径融合上,要将传统文化资源融合转换为旅游发展所用。
    最后,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要尊重规律和增强创新意识。文旅融合发展要在仰望星空中服务于民族复兴和文化强国建设,因此要坚持以开放合作促融合创新,不断增强创新文化意识;同时,文旅融合发展更要在脚踏实地中尊重文化发展规律,遵循旅游发展规律和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规律。在完善体制机制的实践中,实现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相统一,使“守制”原则与“创制”要求相统一,使深化改革与优势转化相统一,从而加快形成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一体化发展机制。从文化角度说,文旅融合只有切实遵循文化自身发展规律,不断开发优秀文化产品,才能更好地引领旅游。从旅游角度看,文旅融合只有切实遵循旅游自身发展规律,推动优质旅游发展,才能更有效地承载文化、展示文化、传播文化。就创新而言,数字化技术应用是基础。随着文化创意时代的来临,文化、旅游与科技的融合度越来越密切。大数据、5G、物联网、人工智能、无人驾驶、实验室经济不仅引领社会进步,在改变社会生活的同时,也在塑造文化和旅游的业态与品格;以人工智能、物联网和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一代数字化技术,正在加速对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渗透与变革,悄然地改变着文化和旅游的业态。通过构建大平台、大网络、大数据推动文化和旅游的数字化转型,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服务、管理、营销、体验智能化;通过高新技术产业与文化、旅游业的融合,实现有效延长和拓展产业价值链;通过运用现代高新科技开发旅游资源,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提高旅游商品研发制作水平;利用生物技术、信息技术、航天技术、新能源技术等,开发兼具文化内涵、科技含量的旅游新产品,不断提升旅游的吸引力、体验性和互动性。说到底,文旅融合是一个互为表里的过程,它既以文化为魂、旅游为载体,又以旅游丰富人的审美体验、以文化增强旅游的可持续性。因而,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必然在产品的有效供给,项目的聚集效应、带动效应、引领效应的发挥,以及在品牌塑造和新动能的形成上得以整体提升,从而更好地增强人民的文化获得感,在巩固共同理想中彰显社会主义文化制度的巨大优势。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文史教研部教授)
    源自: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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