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新赛道中的文化产业机遇
责任编辑:王琳      发布日期:2021-01-19   

  本报记者  曲晓燕
  2020年,“极不平凡”。就在这极不平凡的一年中,数字经济经历了边界和范畴的厘清、加速发展和监管的初步探索的漫长过程,特别是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时、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后,数字产业在助力抗疫、推动各行各业复工复产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全面数字化成为共识。
  2020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其中以“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的全面部署,令数字经济得以正式成为国家战略和顶层设计,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起点上经济提质转型升级的一个重要抓手。
  顶层设计的定调,让有技术基础的城市加快了发展的脚步。2021年开年,多地召开专项会议,发布数字经济发展成果,推出各类政策、举措,甚至是条例、法规,促进其发展、规范其实践。作为数字经济的“天然”参与者,文化产业从未缺席这一领域。而随着数字经济顶层设计的尘埃落定,当前重要的问题是如何站在数字经济之“中”和之“上”来看待文化产业未来发展的定位,如何借助数字经济带来的新基建的机遇来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以及如何借助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机遇期,使得地方政府更加重视对文化产业发展的通盘考虑,从而更快地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更好地融入经济发展的大局。

黄 卓/制图

  数字经济与文化产业
  数字经济对智能手机不离手的现代人并不陌生,但是就作为发展抓手的战略层面而言,数字经济的概念和范畴还稍显庞杂,以至于人们常会问:在线购物是不是数字经济?在网上看电视剧算不算数字经济?“从战略层面来说,国家对于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已经定调,但是市场和社会、个人对其认识的统一还需要一个过程。”星瀚资本创始人杨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推动数字经济深入推进,这些概念正逐步得到厘清。
  2020年10月,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鲜祖德在国家统计局官网发文,提出要“积极探索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标准体系”,具体举措就包括“出台数字经济产业统计分类标准……借鉴国际相关数字经济分类方法,科学划分我国数字经济产业统计范围”。同年12月,国家统计局主管的《统计研究》月刊在第12期刊登了封面文章《中国数字经济产业统计分类问题研究》,文章系统梳理了数字经济的概念演进以及国际组织和官方统计部门对数字经济相关产业的统计划分,并结合中国已有相关统计分类标准,提出了中国数字经济产业统计分类,具体包括数字设备制造、数字信息传输、数字技术服务、数字内容与媒体、互联网应用及相关服务5个大类,共计22个中类、122个小类。
  从这篇文章可以看出,文化产业部分门类在数字经济的范畴内是毫无疑问的。在此基础上,业界普遍认为,涵盖其中仅仅是文化产业与数字经济关系的“之中”的方面。而当下更需要的是站在数字经济整体“之上”来看待两者的关系,“我认为,不能简单地用经济门类的概念来看数字经济,而是要将它理解为人类整体经济发展模式和增长范式的一个革命性的变革。”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对记者表示,“从这角度来说,文化产业就不仅仅是数字经济一部分,而是要适应这种发展模式和增长范式的革命性变革。”
  而去年疫情期间,云演播、云展览、云旅游等的大量出现,也给理解文化产业与数字经济的关系提供了一个“特殊”的契机。中国人民大学创意产业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宋洋洋认为,就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的角度来看,文化产业更多的是产业数字化的重要领域,也就是说,不仅仅包括发展新型数字文化产业,还应包括以数字技术推动传统文化业态转型升级。
  文化产业的数字经济政策机遇期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数字经济白皮书显示,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达到35.8亿元,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36.2%。在数字经济飞速发展的过程中,文化产业的身影从未缺席,且各级政策跟进一直很及时。
  2016年,数字创意产业首次被纳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唯一一个面向生活需求的产业;2017年,文化部出台《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成为国家层面首个针对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宏观性、指导性政策文件,也是首个明确提出数字文化产业概念的政策文件;2020年11月,文化和旅游部又出台了《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宏观层面之外,数字经济也是很多地方政府,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2021开年的“热词”之一。据记者的不完全统计,今年开年以来,已有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苏州等城市以不同的形式来推动当地数字经济的发展。如,1月5日,苏州市发布了《苏州市推进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推进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工作已经成为苏州全市的头等大事和“一号工程”,在其他已经明确本地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的城市,“一号工程”的提法也屡次被提及。而纵观这些“一号工程”的共性,首先是与“十四五”规划建议全文中的战略定调保持高度一致,其次则是根据各地特点,强调5G商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中心、云计算、物联网等的布局和完善。
  在此间,文化产业的机遇在哪里?
  “从大的方面来看,数字经济对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意义给文化产业供给侧带来了颠覆性的变革,比如数字技术已经使得文化产业的传播方式产生了革命性的改变。此外,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值得关注,就是文化贸易可以通过数字经济的加持,实现跨越式的发展,从而直接有效地提升国家软实力。”魏鹏举表示。
  具体来看,宋洋洋认为,一方面是要运用数字化重塑文化产业链条,在文化资源环节,助力建设物理分散、逻辑集中、政企互通、事企互联、数据共享、安全可信的文化大数据体系;在创意设计环节,依托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发展人机交互设计与决策,实现创意设计和内容生产的智慧化、社会化;在生产制作环节,加快推进文化内容智能生产制作;在信息传播环节,通过升级算法来打破“信息茧房”效应;在消费体验环节,通过5G、VR/AR等技术的融入助力数字交互娱乐、沉浸式展演、智慧旅游、云演播等新业态、新场景发展。另一方面同样重要的是,加快培育产业互联网形态的文化产业,打通“数字化采集—网络化传输—智能化计算”链条,推动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在文化产业领域的集成应用和创新,支持搭建文化企业间、产业间、公共服务组织间的产业互联网,围绕用户需求组织与重构生产要素。
  杨歌认为机遇肯定是有的,但还要从目前数字经济的发展客观看待,产业数字化的比重还是要远远高于数字产业化,传统制造业等的转型升级可能要更明显一些,而传导到文化产业上的技术应用和商业模式迭代还需要一段时间的摸索。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与数字经济密切相关的数字治理能力。日前,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成为全国首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在这部“数字经济促进法”中,明确提出了从政府管理到多元共治的转变要求。对此,魏鹏举认为,技术在带来了监管挑战的同时,也为提升治理能力创造了条件,从长远来看,为数字经济条件下有可能成为内容创造者的所有大众提供一个好的、规范的环境更加重要。杨歌认为,在文化产业的范畴内,在对数字经济技术的关注外,也应该关注推动其发展的规则的确立和边界的探索。

  链 接
  数字经济:数字经济是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通过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断提高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速重构经济发展与政府治理模式的新型经济形态。
  产业数字化:产业数字化是数字经济发展的主阵地,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空间。产业数字化是指传统产业应用数字技术所带来的生产数量和效率提升,其新增产出构成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数字产业化:数字产业化即信息通信产业,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先导产业,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技术、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等。具体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电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行业等。数字产业化包括但不限于5G、集成电路、软件、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产品及服务。
  (以上均据中国通信院发布的《2020年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
  数字文化产业:数字文化产业以文化创意内容为核心,依托数字技术进行创作、生产、传播和服务,呈现技术更迭快、生产数字化、传播网络化、消费个性化等特点,有利于培育新供给、促进新消费。当前,数字文化产业已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2017年文化部发布的《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行业观察
  数字板块为文旅企业赋新动能
  本报记者  张  婧
  近日,芒果超媒、蓝色光标、中文在线、分众传媒等文化传媒领域上市公司陆续发布2020年业绩预告。从业绩预告中记者发现,虽然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较大冲击,但对于文化产业而言,随着数字经济繁荣发展,新的机遇已经显现,文化企业纷纷紧抓机遇,发力数字板块,推动自身转型升级。
  根据蓝色光标近日发布的2020年业绩预告,2020年蓝色光标营业收入增长超40%,预计突破400亿元。伴随国内新冠肺炎疫情有效控制后的经济复苏与数字经济发力,2020年蓝色光标营收持续高增,其中第三、第四季度单季度营收实现百亿元营收业绩。分类看,公司收入高增得益于游戏、电商、短视频等业务的快速发展。
  分众传媒2020年业绩预告显示,2020年,分众传媒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38.6亿元至42.6亿元,较2019年同比增长105.84%至127.17%。业内专家认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国内上半年广告市场需求有所下滑,但同时也使得市场竞争环境大幅改善。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国内宏观经济整体回暖,数字经济领域包括电商直播等在内的新消费品赛道高速发展。在这种背景下,分众传媒在2020年打造了多个电梯广告领域的爆款项目,提高了客户认同度,因此带来业绩快速反弹。
  2020年,短视频、直播、内容带货等新生态频现,云逛街、云展馆等丰富的直播项目,在丰富用户看播体验的同时,也为线下实体经济发展注入活力,助力经济回暖。当下,互联网行业的竞争行至中段,从存量中挖掘增量,布局内容电商,成为业界共识。
  芒果超媒于1月10日披露的业绩预告指出,2020年芒果超媒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达19亿元至20亿元,同比增长64.32%至72.97%,在2020年三季度超预期后,四季度继续保持强劲增长。截至2020年末,芒果TV有效会员数达3613万,相比2019年末增长1776万,这再次验证了芒果基于自制内容核心优势及高效运营的模式优质性。
  值得注意的是,1月1日,湖南卫视在跨年演唱会上发布了电商平台“小芒”APP,借此打造首个内容电商平台,围绕人、货、内容三大要素搭建平台,开启芒果2.0模式。阿里巴巴以62亿元入股,成为“小芒”APP第二大股东,有望为其内容电商业务带来协同效应。有关专家分析指出,基于深厚内容积累、艺人经纪,结合天猫、拼多多等电商品牌的产品生态及供应链体系,芒果超媒此举是试图通过打造内容电商新商业模式,为公司提供新的增长极。
  2020年我国数字阅读用户持续增长。从用户角度来看,行业整体发展向下沉市场渗透,免费阅读用户逐渐增加,未来广告变现将成为行业重要盈利模式之一,同时免费阅读用户数量提升也将为潜在付费阅读用户数量打下基础;另一方面,随着版权保护政策措施落地,网络文学IP在产业链中的位置逐渐提升,腾讯、字节跳动均入场布局网文IP市场,预计未来行业的版权IP运营收入将迎来较大增幅。
  据了解,作为中国数字出版的开创者之一,中文在线以17K小说网、汤圆创作、四月天小说网三大原创平台,结合传统出版中心布局内容资源,目前拥有数字内容资源超460万种,驻站作者390万人;与600余家版权机构合作,签约知名作家、畅销书作者2000余位。根据中文在线1月7日对外披露的2020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0年度实现营收9.4亿元至10亿元;预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00万元至6000万元,实现扭亏为盈。对于业绩增长,中文在线方面称,主要归因于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3%至42%,具体为公司“文学+”业务的收入大幅增长。
  业内人士指出,通过分析目前已发布业绩预告的文化传媒公司具体发展情况不难发现,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以及流量红利消散的冲击和挑战,这些企业仍能有所突破,营收及净利润较2019年有所增长和发展,无不是在紧抓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机遇的前提下,通过全力打造自身优质内容而实现的,这些企业的成功也为行业发展带来启示,逐步意识到发展需要向内容核心靠拢和回归。
  源自: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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