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舞蹈艺术的“在场”与“失语”
责任编辑:王琳      发布日期:2021-11-25   
  张延杰
  近年,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建党百年等重要历史节点背景下,作为舞台艺术重要组成部分的舞蹈和舞剧作品不断涌现出精品力作,并在业内口碑和市场反响方面都取得不俗成绩,如《永不消逝的电波》《天路》《醒·狮》《到那时》《秀水泱泱》等。与此同时,评论界也对这些革命历史题材和主旋律作品青睐有加,关于这些作品的报道、评论和解读不断见诸各个主流媒体。然而,与此形成鲜明反差的是,评论界对于有些非叙事性的或抽象的当代舞蹈作品似乎有时处于“失语”状态。关于这些当代舞蹈作品的演出报道及编导访谈只是偶见于自媒体和相关纸媒的微信公众号。甚至对于2021年中国舞蹈艺术的最高奖项荷花奖的现当代舞获奖作品,除了中国舞蹈家协会发布相关研讨报道之外,评论界也缺少回应与反馈。
  或许有人会习惯性认为这些当代舞蹈作品毕竟是小众艺术,在创作数量、质量及市场号召力和观众反响方面都无法与大型国有院团的主旋律作品相比。然而事实上,有些独立院团和编导的当代舞蹈作品表现不俗,特别是在年轻观众群体中反响尤为热烈,例如沈伟的浸入式整体艺术现场《融》、陶身体剧场数位系列《11》、谢欣舞蹈剧场的《一撇一捺》《熵》(尹昉编导),以及独立编导田湉的汉唐舞蹈剧场《俑III》等。可见,即使受疫情影响,当代舞蹈也从未“缺席”,且一直“在场”。但是,除了一些公共媒体的专访和报道之外,舞蹈业内的主流评论界对这些作品鲜有关注和评述。这种现象不禁令人产生疑问:文艺评论界和学界为何对当代舞蹈艺术如此漠然甚至“失语”?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点。
  首先,在舞蹈业内,关于现代舞和当代舞的界定依然模糊不清。长期以舞种界限为前提的舞蹈评论者,习惯以熟悉的舞种风格作为作品的评价标准,并习惯从题材立意、动作语汇和舞种风格等角度切入进行作品分析。然而,当面对素材多元、风格杂糅、动作语言抽象的当代舞作品,评论者常常感到无从下手,无法确立自己的核心评论客体。
  其次,大多数主流舞剧作品都是立意鲜明、主题清晰,甚至创作素材都来自大众耳熟能详的经典之作。这对于某些习惯以概括“中心思想”模式来理解作品的观众和评论者来说,按预期等待作品展开情节、呈现含义,虽然被动,但却舒适,无论怎样解读和批评,都有一个预定的参照标准。但是对于无主题表达、形式抽象且单一的当代舞作品,观众与评论者需要调动主观直觉感受力,主动为作品赋予含义和表达,这里没有统一的标准答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同解读,但这样的不同有时会引发质疑甚至反对,让人不安和不自信。
  最后,与绘画、雕塑、摄影和装置等具有先锋探索精神的作品相比,舞蹈艺术主流创作的审美焦点多数集中于舞台视觉效果的全方位呈现,包括舞美、服装、灯光以及多媒体运用。这也使得业内评论界的关注点有时更多放在舞蹈本体的动作形式之外,更加注重分析舞台整体视觉美感,以此达到编导和观众都认可的评价标准。然而,面对舞美、灯光、服装都趋于简约的当代舞作品,评论者需要放弃惯用的表层视觉审美标准,转而注重作品的动作语言本体,在形式分析的基础上探索和确立更深层的审美原则。对于业内评论者来说,要想做到这种放弃和改变,不仅需要保持对动作语言形式长期的直觉敏锐,更需要熟悉诸如个体价值和平等审美权利等当代艺术价值观。这些都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达到的。
  事实上,从中国当代艺术发展历程来看,20世纪80年代中国当代舞蹈艺术正式进入主流视野。改革开放40多年来,当代舞蹈艺术也和其他艺术形式一样,见证并参与了工业化、城市化和全球化的社会转型过程。正如国际著名编导沈伟所言:“如果作品跟观众的时代,跟创造性有关系,能够影响到社会,那就是当代艺术,就是关于现在、关于未来,有时代性的作品。”在倡导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同时,舞蹈专业评论者作为艺术家和观众之间的桥梁,面对当代舞蹈作品应积极改变“失语”状态,发挥引领作用,引导艺术家更加关注和探索当下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创造出更多引发当代人情感与直觉共鸣的优秀作品;同时,评论者也应以当代艺术作品为引领,激发观众重新获得来自艺术本体形式的审美直觉快感,使观众拥有更多属于个人主体的审美权利,进而成为理性与感性合一,更加完整自由的当代人。
  源自: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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