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发挥戏曲艺术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中的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王琳 发布日期:2024-07-11
张晓明 牛家儒
戏曲是中华文化的瑰宝,文化底蕴深厚,戏曲艺术题材丰富,是世界三大古老戏剧文化之一和世界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繁荣发展戏曲艺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是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戏曲艺术保护传承重要论述指引下,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地方上结合本地戏曲传承发展工作实际推出了一系列创新性举措,我国戏曲艺术创作氛围日益浓厚,戏曲演出市场平稳有序发展。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应繁荣发展戏曲文化,更好地发挥戏曲艺术的独特作用,持续推动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
一是传承好中华民族活态的文化基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艺创作不仅要有当代生活的底蕴,而且要有文化传统的血脉。”戏曲作为中国特色的文化艺术形式,蕴含着中华民族深沉的精神追求,从古至今都承载着中华民族的核心思想理念,也蕴含着中华传统美德和中华人文精神。因此,要把我国优秀丰富的传统戏曲文化资源和现代文明要素充分结合起来,实现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的有机结合,赋予中华优秀戏曲文化新的时代内涵,充分发挥优秀戏曲作品在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基因、增强文化自信上的导向作用,在新时代展现其魅力和风采。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文艺,从本质上讲,就是人民的文艺。”传承发展戏曲艺术也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当前,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长,特别是对包括戏曲作品在内的文化产品的需求趋向多样化和高品质。因此,繁荣发展戏曲文化,加快建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戏曲艺术创作工作机制势在必行。要持续做好地方戏曲文献资料、艺术精粹挖掘整理工作,推动地方戏曲文化资源体系建设并纳入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工程。实施中华优秀戏曲精品创作计划,建立健全各级戏曲剧本孵育、征集、选题和创作工作机制。发布中华优秀戏曲文化传承保护和创作展演优秀案例,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普及推广。
三是优化戏曲展演场地设施建设布局。鼓励各地衔接有关规划,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本地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状况,采取新建、改扩建、租赁和委托经营等多种方式,合理布局一批戏曲演出场地设施,建立健全戏曲演出大型设备设施安全巡查机制。结合“戏曲进乡村”文化惠民活动,支持城乡合理利用公共场地设施和建设戏曲展演场地。促进国有文艺院团和戏曲剧场深度合作,“以场带团”或者“以团带场”,有条件地区可为国有文艺院团开展驻场演出提供有力支持。支持城乡公共文化馆将戏曲演出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范围,纳入全民艺术普及计划。支持各级各类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采取免费或者优惠措施支持演出团体开展公益性戏曲展演活动。
四是推动戏曲演出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优秀的文艺作品,最好是既能在思想上、艺术上取得成功,又能在市场上受到欢迎。”应坚持“常演常新”戏曲创作展演工作机制,满足不同人群观演需求,提高群众喜爱度。加强戏曲知识产权保护和地方戏曲演出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戏曲演出市场。要适应互联网发展对戏曲文化保护传承和戏曲艺术创作实践带来的深刻影响,丰富表演类型和呈现方式,支持戏曲展演与数字文化企业合作,有效引导新媒体平台创作生产一批优质的网络戏曲艺术作品,推出丰富多彩的网络文化活动。鼓励线上演播与线下演出融合发展,鼓励戏曲艺术创新型演播平台和跨区域艺术交流传播平台建设。推动“戏曲+旅游”深度融合,依托高品质景区和度假区建设,挖掘和提炼中华优秀戏曲文化元素符号,打造一批戏曲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演艺节目。
五是高度重视优秀戏曲人才培养工作。2020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给中国戏曲学院师生的回信中强调:“戏曲是中华文化的瑰宝,繁荣发展戏曲事业关键在人。”加强学校戏曲艺术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在新的形势下认真研究制定适合戏曲文化保护传承和戏曲艺术创作实际的戏曲教育政策和工作措施。以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为途径,探索制定适合舞台演职人员特点和戏曲剧目创作人才发展实际的评价和激励机制,推动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健康发展。提高国家艺术基金等资金使用效益,重点支持戏曲创作项目和演出人才培养。广大戏曲工作者要坚定不移地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在戏曲艺术创作实践中。推动戏曲职业教育发展,加快培养一批“双师型”戏曲人才队伍。
六是加强中华优秀戏曲文化对外传播。坚定中华文化立场和文化自信,鼓励国有、民间戏曲院团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艺术院团、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馆合作。用好面向不同国家和区域的文明对话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戏曲艺术对外推广交流活动。用好“中国书架”项目,推动戏曲外文图书和音像产品展销展示。充分将中华优秀戏曲文化传播活动持续融入中国旅游年等重要的海外文化交流活动,让更多的国外受众感受到中华优秀戏曲文化的独特魅力。
(张晓明系中国戏曲学院讲师,牛家儒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源自:中国文化报
戏曲是中华文化的瑰宝,文化底蕴深厚,戏曲艺术题材丰富,是世界三大古老戏剧文化之一和世界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繁荣发展戏曲艺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是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戏曲艺术保护传承重要论述指引下,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地方上结合本地戏曲传承发展工作实际推出了一系列创新性举措,我国戏曲艺术创作氛围日益浓厚,戏曲演出市场平稳有序发展。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应繁荣发展戏曲文化,更好地发挥戏曲艺术的独特作用,持续推动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
一是传承好中华民族活态的文化基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艺创作不仅要有当代生活的底蕴,而且要有文化传统的血脉。”戏曲作为中国特色的文化艺术形式,蕴含着中华民族深沉的精神追求,从古至今都承载着中华民族的核心思想理念,也蕴含着中华传统美德和中华人文精神。因此,要把我国优秀丰富的传统戏曲文化资源和现代文明要素充分结合起来,实现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的有机结合,赋予中华优秀戏曲文化新的时代内涵,充分发挥优秀戏曲作品在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基因、增强文化自信上的导向作用,在新时代展现其魅力和风采。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文艺,从本质上讲,就是人民的文艺。”传承发展戏曲艺术也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当前,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长,特别是对包括戏曲作品在内的文化产品的需求趋向多样化和高品质。因此,繁荣发展戏曲文化,加快建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戏曲艺术创作工作机制势在必行。要持续做好地方戏曲文献资料、艺术精粹挖掘整理工作,推动地方戏曲文化资源体系建设并纳入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工程。实施中华优秀戏曲精品创作计划,建立健全各级戏曲剧本孵育、征集、选题和创作工作机制。发布中华优秀戏曲文化传承保护和创作展演优秀案例,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普及推广。
三是优化戏曲展演场地设施建设布局。鼓励各地衔接有关规划,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本地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状况,采取新建、改扩建、租赁和委托经营等多种方式,合理布局一批戏曲演出场地设施,建立健全戏曲演出大型设备设施安全巡查机制。结合“戏曲进乡村”文化惠民活动,支持城乡合理利用公共场地设施和建设戏曲展演场地。促进国有文艺院团和戏曲剧场深度合作,“以场带团”或者“以团带场”,有条件地区可为国有文艺院团开展驻场演出提供有力支持。支持城乡公共文化馆将戏曲演出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范围,纳入全民艺术普及计划。支持各级各类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采取免费或者优惠措施支持演出团体开展公益性戏曲展演活动。
四是推动戏曲演出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优秀的文艺作品,最好是既能在思想上、艺术上取得成功,又能在市场上受到欢迎。”应坚持“常演常新”戏曲创作展演工作机制,满足不同人群观演需求,提高群众喜爱度。加强戏曲知识产权保护和地方戏曲演出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戏曲演出市场。要适应互联网发展对戏曲文化保护传承和戏曲艺术创作实践带来的深刻影响,丰富表演类型和呈现方式,支持戏曲展演与数字文化企业合作,有效引导新媒体平台创作生产一批优质的网络戏曲艺术作品,推出丰富多彩的网络文化活动。鼓励线上演播与线下演出融合发展,鼓励戏曲艺术创新型演播平台和跨区域艺术交流传播平台建设。推动“戏曲+旅游”深度融合,依托高品质景区和度假区建设,挖掘和提炼中华优秀戏曲文化元素符号,打造一批戏曲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演艺节目。
五是高度重视优秀戏曲人才培养工作。2020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给中国戏曲学院师生的回信中强调:“戏曲是中华文化的瑰宝,繁荣发展戏曲事业关键在人。”加强学校戏曲艺术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在新的形势下认真研究制定适合戏曲文化保护传承和戏曲艺术创作实际的戏曲教育政策和工作措施。以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为途径,探索制定适合舞台演职人员特点和戏曲剧目创作人才发展实际的评价和激励机制,推动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健康发展。提高国家艺术基金等资金使用效益,重点支持戏曲创作项目和演出人才培养。广大戏曲工作者要坚定不移地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在戏曲艺术创作实践中。推动戏曲职业教育发展,加快培养一批“双师型”戏曲人才队伍。
六是加强中华优秀戏曲文化对外传播。坚定中华文化立场和文化自信,鼓励国有、民间戏曲院团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艺术院团、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馆合作。用好面向不同国家和区域的文明对话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戏曲艺术对外推广交流活动。用好“中国书架”项目,推动戏曲外文图书和音像产品展销展示。充分将中华优秀戏曲文化传播活动持续融入中国旅游年等重要的海外文化交流活动,让更多的国外受众感受到中华优秀戏曲文化的独特魅力。
(张晓明系中国戏曲学院讲师,牛家儒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源自:中国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