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舞美技术与剧场技术标准化建设
责任编辑:王琳      发布日期:2014-07-31   

本报记者  孟  欣
    近年来,舞台美术、剧场建筑“禁奢”引起了广泛关注。“禁奢令”是好事,但是反对剧院奢华不等同于减少剧院投资,反对舞美奢华也不等于降低剧目投入。在“禁奢”的背景下,有限的演出资金应该投向哪里,中国演出业应该向何处转型?专家建议,应建立舞美技术与剧场技术标准化,将舞台美术与剧场技术中所包含的庞杂内容界定清楚,明确辨别有利于艺术发展、艺术创新的内容。
    2008年“刹住剧院建设奢华之风”的两会提案,2013年颁布的舞台美术“禁奢令”都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现今,节庆晚会少了,剧院豪华且票价虚高,演出公司倒闭,演出市场呈现低迷状态,无论是演出数量,还是演出业经营性收入,均陷入低谷。在新的形势下,中国的演出业应该走向哪里?
    处于转型期的演出业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标准研究中心主任闫贤良等人2008年向全国“两会”提交的《刹住剧院建设奢华之风,倡导文化建设勤俭节约》提案中提出,“一个经济并不富裕的城市耗资10亿元,建设近7万平方米的大剧院,用20公斤黄金铺满大幕炫耀金碧辉煌;许多音乐厅配置了大型管风琴设备,动辄几千万元的投入,且维护费用非常高。这种设备主要在教堂使用,而电子风琴足能满足音乐厅的演出需要。”而与之形成鲜明反差的是,厅堂建筑声学质量却不能保证,现代数字化演出设施和适合现代剧目演出的舞台空间却一减再减,甚至出现严重不符合《剧场建筑设计规范》的现象。注重外在阔气、忽视内在品质的歪风在我国演艺界依然存在。
    闫贤良告诉记者,剧院装修上的豪华和追求外观、造型上的奇特,从某种意义上,地标意义确已成为大剧院的第一重功能。而能够支撑现代大型歌舞戏剧巡回演出的大型剧场院线远没有形成,满足群众就近观演的群艺馆、文化馆剧场建设尚未真正开始。与之对应的是,国内很多昂贵而奢华的剧院却利用率不高。根据国际通行的行业标准,一座剧院一年的演出量应在300场以上,然而国内能达到这个数字的剧院不到10%。“在当前的中国剧院管理中,正在涌现极其不正常的怪相。政府投资建设的剧院,然后每年再支付几千万元经营补助费维持其运营。”闫贤良如是说。
    此外,舞台美术方面的耗资也颇受非议。曾有媒体报道,某年某春晚主持人一套裙子价值30万元,而舞台置景动辄投入几千万甚至亿元人民币。举办一场专场演唱会同样耗资巨大。据了解,很多演唱会中明星服装为国际顶级品牌,更不论舞台大场面、大制作渲染所花费的费用。很多舞美装置不能模块化、标准化重复使用,结果造成极大浪费。
    为演出投资划出底线
    “禁奢令”是好事,然而许多专家强调,“禁奢”绝不能等同于断绝或减少舞美的资金投入,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要抵制一次性大制作高投入,但也要推动舞美向现代科学技术转型,将钱用在“刀刃”上。
    “从国际演出市场看,舞美是舞台艺术和舞台技术的最佳融合点,是推动舞台艺术创新的重要方面。融合越来越多现代高新技术的舞美制作,是激发舞台艺术感染力、影响力,甚至是创新舞台叙事方式的爆发点。数字技术、智能技术、空间技术的舞台应用,都会催生崭新的舞台表演形式和表演方式。因此,舞美高科技研发的投入非但不能减少,反而需要进一步加大。”长期从事文化标准化研究的闫贤良说。
    因此,“禁奢”首先需要将舞台美术与剧场技术中所包含的庞杂的内容界定清楚,明确辨别哪些是有利于艺术发展、艺术创新的内容,哪些属于不必要的、奢侈浮华的内容,即舞美技术和剧场技术的标准化建设。“具体而言,符合科技发展趋势、能够促进艺术创新发展、丰富艺术表现形式的舞美投入是值得鼓励的;而那些空洞的一次性大场景、昂贵的个人包装等则属于不必要投资。” 闫贤良告诉记者。
    “在商业演出活动中,必要的舞美投入能够吸引更多观众,促进文化消费,并且商业化剧目演出的舞美投入往往是可以多次使用的。通过商业良性循环,能够一定程度上促进文化消费。因此,应当鼓励商业演出,引进西方剧场模式,杜绝表演及舞美设计趋同化,提倡舞美多元化且量力而行地投入,鼓励主题性演出。”在中国舞台美术学会副会长、中国戏剧学院舞台美术系主任李威看来,我国表演业有很大部分是节庆晚会,舞美布置是一次性的,造成了很大的浪费。
    引导物质消费向精神消费转变
    “剧院利用率不高并非是剧院建设数量过多,事实上,我国的剧院数量远远没有饱和。”闫贤良告诉记者,在日本,仅现代化剧院就有3000余座,数量及人均剧院占有量远高于中国。中国剧院利用率不高的根源在于我国表演艺术的消费市场没有建立,国民消费方式有待从物质消费向精神消费转移。“随着经济水平的提升,人们在物质上的消费水平迅速提升,而花费在剧院等文化领域的消费仍然远远不够。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很大程度上需要国民消费方式转型,从奢华的物质消费向高雅的精神消费转变。”他说。
    “政府投资兴建的大剧院,应该承担起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责,让百姓看得起戏,让当地的民族艺术进得去大剧院,甚至保护当地演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育舞台艺术消费市场等。剧院运营管理的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应该有标准,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应该介入当前的剧院管理之中,中国剧院的分类分级应该提上日程。”闫贤良告诉记者。
    闫贤良认为,剧院管理人才素质的提高是转变我国演艺产业发展方式的关键所在。现代剧院管理人才既要具备艺术学知识体系,也应拥有现代管理科学知识体系,还需要掌握市场营销学。然而我国的剧院管理人员或是出身艺术院团的演职人员,管理科学和经济学方面的知识有所欠缺;或是委托公司管理,虽熟识管理学、市场学知识,然而艺术学知识有待提高,理解剧院作为艺术殿堂的真正意义方面有所欠缺。近年来,文化部也先后组织了一些艺术管理人才培训班,表明艺术管理人才的综合素质已越来越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
    “提升演出业水平、扩大艺术消费市场的根本措施,是把政府资金大量地投入到艺术创作生产之中、投入到管理人才培养上,只有创作能力的提升和管理水平的提升,才能生产出更多有故事性、有文化内涵的优秀作品,才能使舞台美术、剧院建筑,甚至演员明星都成为有内容的文化符号,从而铸造出一座剧院的软实力。”闫贤良告诉记者。
    源自:中国文化报

 

版权所有 © 河北演艺集团 Allright Reserved 2013
地址: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西大街142号 邮政编码:050011 电话:0311-86050100
备案序号:冀ICP备13017863号-1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3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