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中国文化产业去寻找故乡
责任编辑:王琳      发布日期:2014-08-27   
本报记者  曲晓燕  苏丹丹
    编者按:近年来,我国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对优化文化产业布局、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我国特色文化产业还存在产业基础薄弱、市场化程度不高、知名品牌较少、高端创意和管理人才不足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精神,加快实施《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近日,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特色文化产业的概念,确定了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重点和主要目标,并且将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与弘扬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突出了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价值和意义,对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本刊就《指导意见》的出台及其意义专访了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巡视员孙若风、财政部文资办副主任董德刚,并邀请业界专家对《指导意见》进行了政策解读。
    近年来,文化部积极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取得了不小的成果,结合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记者采访了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巡视员孙若风。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最深厚的软实力”,而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所利用的特色文化资源,以及生产出的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很多都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请从这个角度阐释一下《指导意见》制定的宏观背景和意义。
    孙若风:两千多年前的中国古人说过:“乐操土风,不忘旧也。”对家乡文化的眷恋,就是对故土传统的守望。这种文化深植于各地民众生于斯长于斯的精神地层,成为塑造一代又一代人的摇篮,也成为各个地区或民族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的家园和纽带。丰富多彩的特色文化,最终凝结为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我们的前人很早就懂得发掘和利用特色文化。最早的诗集《诗经》有十五国风,是15个地区采集上来的带有地方色彩的土风歌谣,“采风”的目的,就是为了“观风俗,知盛衰”,也是为了通过这些作品影响和维系民众。
    文化部、财政部共同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特色文化产业依托各地独特的文化资源,通过创意转化、科技提升和市场运作,提供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着力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从优秀传统文化符号中提取有价值的素材,将优秀传统文化特质融入到文化产品中,开发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产品,既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扩大文化消费,又能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在潜移默化中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弘扬。必须注意的是,发展特色文化产业要坚持传承文化、科学发展,在产业发展尤其是园区基地、项目建设中,注重保护原始风貌、文化特色和自然生态,突出传统特点,不搞大拆大建,不拆真建假,不毁坏古迹和历史记忆。俄罗斯诗人叶赛宁说:“去找故乡吧,没有故乡就没有诗人。”出台这个文件的目的,就是推动中国文化产业去找故乡。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目前我国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及其在整个文化产业发展中占据了一个什么样的位置?特色文化产业对于促进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具有什么样的意义?
    孙若风:近年来,各地逐步注重对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资源优势的挖掘和利用,特色文化产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成为文化产业发展新亮点。例如,河北曲阳石雕从业人员达10多万人,占全县就业人员比重超过20%,年产值近40亿元,成为该县的支柱产业。山东省民间手工艺制作给当地农村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柳编、中国结、风筝、年画、土布等特色文化产品远销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西部地区积极发掘当地丰富的少数民族文化资源,通过发展文化产业帮助少数民族同胞增收致富。甘肃省庆阳市大力发展香包等民俗文化产业,目前已建成各类生产销售公司600余个,从业人员15万人,产品品种150多个,年产值3亿多元。实践表明,通过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在与产业和市场的结合中较好地实现了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可持续发展,在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优化文化产业布局、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创业、促进群众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指导意见》的发布将通过加强对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达到这样几个目的:一是引导各地在文化产业发展上结合各自资源禀赋,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推动区域文化产业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二是支持文化市场主体做优做强,促进特色文化资源的有效保护挖掘和合理利用,提升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促进地方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群众增收;三是带动其他文化产业领域加大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利用,生产出承载优秀传统文化精神、更具优秀传统文化元素、更受群众喜爱的文化产品。
    记者:《指导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了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保障,内容丰富且富有新意,请谈谈文化部将通过哪些具体工作来推动其落实?
    孙若风:过去几年中,文化部、财政部围绕特色文化产业概念范围界定、发展趋势、政策需求开展了大量深入的调查研究,《指导意见》集中体现了我们在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方面的思考和业界的政策诉求。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推动《指导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具体来说要重点做好这样几项工作:一是支持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等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带发展,加强对地缘相近、文脉相承区域的统筹协调,鼓励优势互补、相互促进,推动产业要素有效配置,促进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协同发展。二是推动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示范乡镇建设,建设一批文化特色鲜明、产业优势突出的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建设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特色文化城镇和乡村,通过其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全国范围内特色文化产业创新发展。三是依托国家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面向全国征集具有示范性和带动性的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组织、管理、协调、支持和服务。四是建立特色文化品牌认证和发布机制,支持各地实施“一地(县、镇、村)一品”战略,完善传统工艺、技艺的认定保护机制,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利用力度,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品牌。五是建立完善特色文化产业交易和交流合作平台,具体包括支持特色文化产品参加各类文化产业展会,鼓励有条件的展会设立特色文化产品展示专区,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与地方建立交流合作机制,带动地方特色文化产业发展。
    记者:《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大方向,对于特色文化产业而言,应当如何利用现代创意、设计、科技手段促进其发展?
    孙若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是国务院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不仅对推动国民经济转型升级、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也为文化产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中同样存在创意和设计能力不足、产品附加值低、产业链条不完善等问题,因此,《指导意见》把“创意引领,跨界融合”作为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原则之一,提出要加强创意设计,促进特色文化资源与现代消费需求有效对接,加快特色文化产业与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品品质,丰富产品形态,延伸产业链条,拓展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空间。
    加大财政支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力度
    ——专访财政部文资办副主任董德刚
    本报记者  曲晓燕  苏丹丹
    财政部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对特色文化产业的扶持工作,此次《指导意见》又把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纳入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就此记者采访了财政部文资办副主任董德刚。
    记者:我们注意到,《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大公共财政对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把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纳入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范围,今年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也已经将加快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列为重点支持内容,这是基于什么考虑?
    董德刚: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于2008年,综合采取项目补助、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绩效奖励等手段,支持包括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培育骨干文化企业等六大方向,同时为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集中力量办大事,我们将项目管理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大项目是指财政部按照国家文化改革发展规划要求,组织实施的文化产业重点工程和项目。特色文化产业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要工作,符合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确定的支持方向,我们应积极予以支持。因此在我们和文化部共同出台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大财政对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把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纳入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分步实施、逐年推进”,为落实文件精神,今年我们已将加快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纳入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在资金的申报、分配中予以倾斜。
    记者:近年来财政部在推动特色文化产业方面已经做了哪些工作?
    董德刚:特色文化产业依托独特文化资源,通过创意转化、科技提升和市场运作,提供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加快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对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优化文化产业布局、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央财政一直高度重视相关工作,一是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予以支持,在资金分配方面一直对特色文化资源富集地区和西部民族地区予以倾斜,综合利用项目补助、贷款贴息等手段,支持了河北曲阳国家级非遗石雕生产性保护基地、青海藏文化创意产业园、西藏吞米岭藏艺文博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等多个特色文化产业项目。二是积极参与相关政策研究工作,自2012年起,我们应文化部要求,与其共同开展了推动特色文化产业的研究工作,会同其赴河北曲阳、蔚县等地开展了特色文化产业的专题调研,并全程参与了《指导意见》的起草修改工作,经过我们双方的共同努力,这一文件已正式出台,对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必将起到更多的指导性作用。
    记者:财政部对扶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有哪些进一步的思考,下一步将有哪些具体举措?
    董德刚:《指导意见》是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纲领性文件,下一步我们将围绕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开展相关工作。一方面在专项资金管理中,继续将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纳入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积极鼓励地方财政厅局进行上报,在保证财政资金安排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在资金分配中对符合要求的特色文化产业项目予以倾斜。在后续的工作中,我们也要围绕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继续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探索支持的新路径新办法,争取把加快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推向深入。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积极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带动金融资本进入特色文化产业发展, 2013年我们利用4.6亿元贷款贴息,撬动770亿元银行贷款。因此在推动特色文化产业方面,也要充分运用“文化金融扶持计划”,对符合条件的特色文化企业在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方面予以支持。与此同时,近年来股权资本对包括特色文化产业在内的文化领域投资热情很高,像云南杨丽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2012年就获得了深创投3000万元的投资,我们也应以此为契机,积极鼓励引导风险资本、股权资本进入特色文化产业领域,推动特色文化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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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脉络
    2011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首次提出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在报告的“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一章中提出了“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的产业支持力度,打造知名品牌。发掘城市文化资源,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建设特色文化城市”。
    2012年,《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也特别提出“发掘城市文化资源,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建设特色文化城市”。
    2012年,《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中强调推动特色文化城市和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建设,引导各地加大扶持力度,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基地、园区和文化产业群,提升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水平。
    源自: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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