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激发文化发展活力
责任编辑:王琳      发布日期:2015-01-07   

2014深圳文化改革发展回眸

    本报记者  林金华   驻广东记者  谢文军   戴  波
    近年来,深圳市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2007年,深圳市委宣传部成立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2013年划归副局级的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由市国资监管部门委托市委宣传部对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和深圳出版发行集团国有文化资产实施管理; 作为文化体制改革综合性试点地区之一和较早探索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城市,制定并不断完善《深圳市属国有文化集团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负责人考核暂行规定》、《薪酬管理暂行规定》、《投资管理暂行规定》、《产权变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贷款担保管理暂行规定》、《资产减值准备管理暂行规定》等“1+7”文件,初步形成了科学化、规范化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取得良好成效,有力推动了深圳国有文化集团做强做大。
    创新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机制 提升国有文化集团“两个效益”
    围绕中央关于“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要求,深圳市通过加强绩效考核,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推动国有文化集团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推进、双丰收”。
    一是加强目标管理。明确提出建设“效益集团”的目标,要求国有文化集团紧紧围绕“社会效益最大化、经济效益最优化”的原则加强管理运营。“社会效益最大化”就是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经济效益最优化”就是在发挥好社会效益的基础上,追求良好的经济效益,最终实现两个效益的统一。
    二是明确考核机制。将绩效考核作为国有文化资产监管的重要内容,由深圳市委宣传部会同市国资委等部门对国有文化集团实施年度考核。每个会计年度末,市委宣传部依据集团的财务年审报告和班子成员民主测评情况,对照年初与集团签订的《宣传与经营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市国资委主要对经济效益指标的考核提出意见,部分考核内容征询市文体旅游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市委宣传部综合各方意见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三是强调社会效益最大化。根据“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要求,在制定考核指标时,重点加大社会效益指标的权重。其中,报业、广电集团社会效益指标占75%、经济效益指标占25%;出版发行集团市场化程度较高,社会效益指标占70%、经济效益指标占30%。社会效益指标主要由“导向正确度、市场占有率、公益责任履行、决策执行力”组成。其中,“导向正确度”指集团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文化导向的情况;“市场占有率”指集团一定时期内所提供产品和服务在本行业市场上占有的份额,下设本土市场占有率和异地市场增长率两个二级指标;“公益责任履行”指集团履行社会公益责任的情况,下设公益广告投入占集团广告业务收入的比重和公益活动、项目投入占集团成本费用总额的比重两个二级指标;“决策执行力”指集团一定时期内完成中央、广东省和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特别是文化建设和文化发展方面决策的执行力度。正是在这种绩效考核的指导下,深圳国有文化集团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履行宣传文化责任和社会公益责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是突出经济效益最优化。规定经济效益指标主要由“年度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总额”组成,并要求经营考核目标原则上不得低于前3年实现值的平均值,确保经济效益稳中求进。近年来,深圳国有文化集团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均经受住了考验,各项主要经济指标总体上呈现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并逐步培育了多个新的增长点。
    五是做好考核结果应用。建立绩效奖励和惩处机制,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对深圳国有文化集团进行奖惩问责的重要依据,并直接与集团负责人的薪酬收入相挂钩,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其绩效年薪和奖励年薪。同时,在落实绩效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集团负责人违反国家法规规章,导致出现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违纪事件等,给集团造成重大损失的,除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考核期不得获取绩效年薪和奖励年薪。
    通过实施以上举措,深圳在“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改革”方面取得佳绩,获得中央肯定,众多中央媒体纷纷给予报道。2014年5月,深圳相关工作经验获《中央文改简报》专文刊发;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等中央媒体进行了详细报道。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和中央、广东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部署,深圳2014年在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推动国有文化集团做强做大方面继续做出积极探索。
    一是推进深圳出版发行集团“公司制”改造,优化公共文化服务。通过建立完善符合《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为下一步集团做大做强、提升社会经济效益奠定基础。同时,深圳出版发行集团以所属深圳市书城文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书城投控公司”)为主体,通过改革创新方式为市民提供优良的公共服务配套:在完善中心书城、罗湖书城、南山书城3个国内知名大书城“文化综合体”运营模式的基础上,重点在原特区外规划建设特色书吧项目,作为大书城的配套,建设大书城小书吧立体化阅读网络格局,书吧社会效益显著,已逐渐成为周边社区居民和外来务工者阅读、休闲、交流的公共服务平台,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特区文化一体化战略做出了积极贡献。此外,积极探索“深圳书城”模式对外输出,加快推进异地书城的拓展工作,抢占文化发展新阵地。
    二是推动国有文化集团试点引进战略投资者,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圳广电集团积极引入民营上市公司佳创视讯(佳创视讯是一家专业从事广电行业的软件研发型企业)共同成立合资公司运营“无线深圳”项目,同时在相关舆论导向、意识形态、法律法规方面实行特殊管理制度,真正贯彻落实“优势互补、共赢发展”的原则。2014年6月18日,合资公司运营的“无线深圳”项目正式启动。该项目不仅是深圳广电集团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有效融合发展的探索,也是对“智慧深圳”城市战略发展规划的积极响应,符合深圳广电集团打造“文化航母”的发展需要。“无线深圳”项目定位于专注建设移动互联网本地生活服务门户平台,计划在深圳打造成功样板模式后快速向全国其他大中城市复制。经过近半年的紧张筹备和实际工作,目前“无线深圳”项目中的“便民工具”“品质生活”板块已完成一期开发并投入试运营,并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很多企业和社团纷纷要求入驻“无线深圳”项目平台,其中包括招商银行、太平洋保险等“大块头”合作伙伴,共创合作共赢发展模式。
    深圳出版发行集团也以书城投控公司作为股份制改造试点,通过改革创新方式壮大国有资本实力。书城投控公司已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告,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既引入了资金,又引入资源;既引入了资源,更创新了机制。
    加快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文化创意产业引领发展潮流
    深圳充分发挥高科技城市、金融中心城市和滨海旅游城市特色,鼓励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的融合,2011年出台《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明确提出“培育新兴文化创意业态”“鼓励文化与科技融合等新兴业态的文化创意企业发展”,形成了“文化+科技”“文化+金融”“文化+旅游”“文化+创意”等产业发展新模式、新业态。
    文化+科技。在国内最早提出和形成了以高新技术创新文化生产方式的“文化+科技”模式,为文化创意产业高端起步、跨越发展奠定了强大的技术保障。全市动漫动画、网络游戏、文化软件、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业等以高新技术为支撑、以数字内容为核心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迅猛,文化科技类企业已成为文化创意产业的主力军。同时,文化和科技的高度融合也促进了工艺美术、黄金珠宝、印刷等优势传统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加快了产业规模化、高端化发展,进一步提升了科技含量和低碳发展水平,提升市场占有率,扩大了领先优势。
    文化+金融。深圳在国内较早建立了文化产权交易所,参与发起设立了首只国家级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以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为主导的“文化+金融”模式,不断创新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方式,构建了文化产权交易、文化产业投融资、文化企业孵化的重要平台。依托深圳金融资本市场发达的良好条件,政府相关部门加强了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风险投资、证券公司的合作,积极为中小创业型文化企业、成长性文化项目以及创意成果转化提供融资市场。市文改办与中国民生银行、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推动构建“文化金融同盟”,共同为文化企业发展提供贴身金融服务,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在3年内为深圳文化企业提供300亿元授信额度。构筑了覆盖文化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首创了“联贷联保”新的信贷业务品种,探索开展了无抵押贷款、版权质押贷款、版权质押+第三方担保贷款。同时,积极推动文化企业直接融资,通过股票市场上市融资,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开展“文创贷”,促进文化资源与资本的高效结合,不断拓宽文化企业、文化产业项目的投融资渠道,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呈现多元化的发展格局。
    文化+旅游。深圳文化旅游引领国内潮流,文化主题公园成为文化旅游的主要支柱,华侨城集团连续3年蝉联主题公园亚洲第一,跻身全球八强。文化旅游与新兴文化产业结合催生了新的文化旅游业态。目前深圳已推出54个市级文化产业基地和创意产业园区,包括华侨城集团、中国(深圳)设计之都创意产业园、雅昌艺术馆、观澜版画原创产业基地、F518时尚创意园、永丰源观澜瓷谷、大芬油画村、水贝珠宝项链街区等,文化产业园区不仅成为产业转型的示范园区,也成为市民和游客休闲、旅游、观光的目的地。
    文化+创意。在深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过程中,创意引领的作用明显,“文化+创意”“文化+设计”的特色十分突出,创意设计类企业迅猛发展,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创意设计理念渗透到文化创意产业的生产、制作、传播、营销的全过程,设计创新不断迈向产业链和价值链高端环节,极大地提升了产业的文化含量和产品附加值,凸显了“设计之都”“创意城市”的产业特色和城市形象。以工业设计为例,深圳市工业设计占据全国逾50%的市场份额,2009年以来设计作品获全球知名设计奖项100多项,2012年至2013年,深圳工业设计斩获国际IF设计大奖39项,获得红点奖32项,两大顶尖设计奖数目位居全国首位。
    实践过程中,深圳具体采取的政策支持措施有:
    ——加大对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的资金扶持力度。按照“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有关规定,通过原创研发资助、贷款贴息、保险费资助、房租补贴等多种形式对文化创意产业予以扶持。2013年到2014年,资助总金额约9.2亿元,其中绝大部分用于扶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如:在原创研发项目扶持中,重点扶持了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网络游戏、新媒体等数字内容产业融合的项目;与高端印刷、电子设备、珠宝首饰等制造业融合的项目;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等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的项目;以及文化旅游项目。其中,深圳市九洲电器有限公司的多媒体享屏互动终端技术研究项目、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迅雷影视资源库项目和深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有限公司的全景式270?球幕剧场项目都已经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评选新兴文化创意业态企业,鼓励和引导产业融合。为落实《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政策》中提出的“培育新兴文化创意业态”“鼓励文化与科技融合等新兴业态的文化创意企业发展”目标,针对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上取得突出业绩的企业,深圳市从2012年开始,每年组织优秀新业态企业评选活动。目前评选出三批共30家优秀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2014年入选的10家优秀新兴业态企业近3年的平均增速达到199.82%,2013年营业收入总额达211034.31万元,全市“文化+科技”“文化+创意”“文化+旅游”等业态呈现较快发展态势。
    ——引导园区发挥平台作用,推进产业融合重点项目建设。在政府的有力引导和推动下,深圳文化创意产业采用错位发展、多元化多形态、行业集聚、空间集中等发展策略,培育建设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目前已认定的市级以上园区基地大部分都是新业态企业的集聚地,入驻企业超过1万家,年度营业收入超过600亿元,税收超过30亿元。已认定的54家园区(基地)中属于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相关产业融合类型的园区有25家;观澜山水田园国画基地获评AAAA级旅游景区,宝福珠宝产业园获评AAA级旅游景区,“文化+旅游”“文化+休闲”等业态在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中较为明显;深圳古玩城、西部国际珠宝城、大芬油画村、满京华艺展中心、深圳文化创意园等商业氛围浓厚,“文化+商业”的业态较为明显。
    ——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步向产业化方向发展。在“支持非遗产业化”发展战略的指引下,深圳迅速涌现出一批以高新技术为依托、以非遗文化为主体、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的高成长型文化企业。这些企业以创新科技赋予传统非遗以新形式、新内容,企业的收入和盈利水平大幅增长,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修订完善《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和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实际,修订完善《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政策》,专门增设“推进产业融合”的章节,从鼓励新兴文化创意业态发展、加快制造业升级、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和促进文化产业与信息产业、体育产业、旅游业、都市休闲农业融合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的政策措施。
    构建国家级文化产业平台 不断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深圳文博会开始从培育期逐步进入到成长期。今年5月,深圳成功举办了第十届文博会。在展会规模、展会档次、展出内容、交易功能等方面都有明显提升,较好地落实了中央领导“推动文博会转型发展、健康发展”的指示精神。第十届文博会总成交额2324.99亿元、出口交易额161.38元,分别比上届增长39.6%和30.3%。一至十届文博会累计成交额逾1万亿元、出口交易额逾1000亿元。文博会首次区别设置专业观众日和公众开放日,与国内各省市行业协会和港澳台、海外会展机构加强合作招商招展,海外展区面积占比突破15%。经过10届的积累与沉淀,文博会已取得长足的发展,品牌知名度日益提升,影响力不断扩大,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已从培育期逐步进入到成长期。
    深圳文交所目前已完成近2000宗股权交易业务,累计实现交易标的总额达100亿元,服务进场交易的自然人、法人及有限合伙企业等非国有主体共计6000个,为交易各方提供了公平、公开、公正的交易平台。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文化产权交易平台,深圳文交所先行先试中央文化企业产权交易指定进场业务,已受理多宗中央文化企业进场交易的辅导、挂牌及股权交易见(鉴)证。2014年12月16日,纳入中央文化资产监管范畴的国有产权转让项目——北京中地华安地质勘查有限公司30%股权率先在深圳文交所公开挂牌转让。这是贯彻落实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坚定步伐,促进了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体制机制改革。纳入中央文资办、文化部等中央部委监管的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进入深圳文交所交易,提高了中央文化企业产权交易公开透明度,促进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也将促进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加速资本运作、推动“文化+资本”进程。深圳文交所坚持要素聚集、规范交易、风险防范、全程监测的工作原则,为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提供优质服务,为文化央企的产权流通、资源配置提供了专业平台,在文化产权交易、文化投融资服务和综合配套服务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2011年,由中央财政注资引导、深圳作为发起人之一和基金管理公司注册地的首只国家级大型文化产业基金——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揭牌运营。目前,该基金已投资人民网、新华网、雅昌集团等22个项目,签约投资额逾20亿元,首个项目已成功退出并实现盈利。
    2013年12月,选址前海的深圳创意信息港被文化部命名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这是继北京、上海之后国家文化部批准设立的我国第三个“国家级文化贸易平台”,也是继深圳文博会、深圳文交所、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之后深圳市的第四个国家级文化产业发展平台。该基地辐射范围包括泛珠三角经济圈的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等9省(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结合国家级定位和深圳、广东、泛珠三角综合优势,该基地总体建设目标设定为:集聚泛珠三角(9+2)地区文化贸易资源,形成对外文化贸易合力;“打造泛珠三角文化贸易枢纽平台”;成为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的综合创新实验区。
    作为第三个“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 深圳将深入挖掘和利用深圳毗邻港澳、口岸众多、外贸领先、市场经济活跃、产业配套完善及高科技、金融、创意产业发达等优势,通过基地平台吸引和集聚泛珠三角乃至境内外优质文化产品(包括文化服务)资源和文化贸易要素资源,使该基地发展成为泛珠三角最重要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集散地,在国际文化贸易领域铸就“深圳品牌”,为深圳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桥头堡做出应有的贡献。
    源自: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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