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签署演艺领域深化合作协议
责任编辑:王琳      发布日期:2015-03-30   
    本报讯  (记者隗瑞艳)3月27日,北京市文化局局长陈冬、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局长黄永刚、河北省文化厅党组书记王离湘在京签署《京津冀演艺领域深化合作协议》,宣布一系列深化演艺领域合作的举措,包括政府采购项目相互开放、共同培育演艺品牌、共同委约创作作品、共同搭建演艺资讯平台、组建京津冀演艺联盟等。此举标志着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迈向更深层次。
    根据《京津冀演艺领域深化合作协议》,今后三地将从五个方面推进演艺领域合作。一是共同打造一个采购平台,在京津冀三地分别主办的各类展演活动中,相互采购演艺剧目,积极吸纳另外两地优秀舞台艺术精品;实施公益演出项目相互采购计划,今年相互采购剧目将有10台以上。二是共同培育一个演艺品牌,京津冀轮流举办“京津冀精品剧目展演”活动,集中展示三地优秀剧目,今年5月至6月“京津冀精品剧目展演”将率先在北京举行,有10部作品与观众见面。三是共同创作一部艺术作品,三地文化部门将联手向国家艺术基金申请共同委约创作一部以长城为主题的交响音乐作品,尝试统筹三地资源、深化院团合作,共同打造品牌演出剧目。四是共同搭建一个资讯推广平台,建立京津冀演艺资讯统一发布平台,通过媒体宣传、演艺项目推介会等方式推广三地优秀剧目;三地定期举办推介会,将优秀剧目整体打包推出;另外两地在本地举办演出活动时,由本地提供一定免费的媒体宣传支持。五是共同组建一个资源统筹平台,组建京津冀演艺联盟,实现京津冀演艺资源的统筹协调,建设京津冀演艺网络平台,实现剧本推介、演出营销、人才交流等线上线下双向资源统筹。
    当天举行的京津冀2015年演艺项目推介会上,京津冀三地文化部门向社会推介260个演艺项目,全国近百家演艺机构代表参加推介会。
    源自: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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