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常山创立“三唱三红”群文品牌
责任编辑:王琳      发布日期:2015-05-26   

“一乡一节”处处红。图为常山县辉埠镇东乡油菜花文化观光节文艺表演。胡志刚 摄
 
“激情广场”月月唱。图为常山县新昌乡群众文艺展演现场。
 
“春节元宵”开门红。图为常山县何家乡琚家村龙灯春节进城表演。(资料图)
 
“常山艺苑”周周唱活动现场。(资料图)
 
“主题活动”年年红。图为以“丹心向阳?放飞梦想”为主题的全县排舞大赛决赛现场。
 
“常山之歌”天天唱。图为2014年全县原创歌曲汇报演出中表演《美丽常山》。
 
群文活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图为2015年常山县东案乡田蓬村“村晚”活动现场。

    余根良
    常山县位于浙江省西部、钱塘江源头,总面积1099平方公里,辖6个镇、5个乡、3个街道,180个行政村、7个社区,人口达33万。该县拥有1800年的建县史,历史文化积淀深厚。近年来,常山县围绕群众文化需求,将“文化常山”建设列为全县的战略目标,实施“文化融入城市、旅游和新农村建设”等举措,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得到不断完善。2013年,“常山群众文化活动模式”被评为浙江省第一批10个公共文化示范项目之一。特别是通过开展“三唱三红”群众文化活动,该县积极探索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的模式和机制,使文化工作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创新载体打造“三唱三红”群文品牌
    “三唱三红”是常山县近年来逐渐形成的一个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即“常山之歌”天天唱,推动老百姓传唱常山本地原创乡土歌曲;“越剧专场”周周唱,每周末在泓影山庄剧场为老百姓免费提供越剧专场;“激情广场”月月唱,在常山文峰广场或农村文化礼堂中心广场每月举办群众文艺展演;“主题活动”年年红,每年策划开展不同主题的文化赛事,把主题活动贯穿到全年性的群众文化活动中;“春节元宵”开门红,在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组织书画摄影展、挂灯笼、猜灯谜、舞龙灯、非遗展演、文艺演出等活动;“一乡一节”处处红,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以农民群众为主体,各地根据地域发展和工作特色确定文化品牌,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大型活动。
    “常山县通过深入挖掘各类文化元素,全面开展本土文化资源普查,将传统民间艺术资源融入到群众文化活动中。”常山县文广新局局长毕建国介绍,“常山之歌”天天唱活动由县宣传文化部门选取15首常山本地原创乡土歌曲,制作成《柚都石城?美丽常山》CD及歌曲小册子、歌词口袋书3000份,在本地推广普及,让乡土音乐飘满“柚都石城”;“越剧专场”周周唱“还戏于民”,采用政府购买的方式,每年向民营剧团采购50场大戏,每周末定时定点演出,自2014年5月推出以来,演出场场爆满,已形成“常山艺苑”戏剧品牌,使戏剧更好地融入城市发展,提升了城区的生活品质、市民素质与文化修养;“春节元宵”开门红活动,营造喜庆的节日文化氛围,每年春节期间组织城区挂灯笼、亮灯带和美化、绿化、洁化,开展老百姓广泛参与的喜闻乐见的系列城乡群众文化活动;“一乡一节”处处红活动,全部由乡镇(街道)自行组织策划,县财政给予一定额度的“以奖代补”政策,在政府主导下,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气氛活跃,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和地方特色。在常山,传统文艺资源借助群众文化活动的土壤得到较好存续与发扬,群众文化活动也因本土文化的丰富内涵而富有特色,为老百姓所喜爱。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原有的文化生态被打破,适应新形势的文化生活形态尚未建立健全。”据毕建国介绍,常山县通过“三唱三红”一系列富有特色的文化活动,设置美丽常山、美丽非遗等具有主流价值的主题,配合富有创意的艺术设计,比如,运用7个户外LED大屏幕在黄金时段连续播放“常山之歌”MTV,在广场、景区等公共场所播放相关音乐,将“常山之歌”光碟送到乡村、街道、学校和企业,利用常山之歌《柚都石城》、《美丽常山》等编排排舞,不仅提高了文化活动的群众参与度和普及率,更重要的是让公共文化活动与现代城镇、农村的生活习俗相呼应,真正实现文化服务“接地气”、文化主题“扬正气”,既弘扬了主流价值,又增强了老百姓对家乡文化的认同。
    政府主导让优秀传统文化优雅地活在当下
    千百年来,民间戏曲、音乐、舞蹈、曲艺等始终与老百姓的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传统乡土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在现代化进程中,传统文化艺术的保护、传承也面临着“断裂”的困境。常山文化底蕴深厚,拥有非遗项目140项,其中《常山喝彩歌谣》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钢叉舞》、《洗马舞》、《新桥十番锣鼓》等被列入省级非遗项目名录。常山“三唱三红”群众文化活动,通过表演、展演等多种形式,激活传统艺术资源,较好地将传统艺术融入到民众生活中,发挥艺术化育人心的功能,让传统优雅地活在当下。
    “三唱三红”群众文化活动搭建平民化的舞台,让普通百姓成为活动的主角,带动百姓广泛参与。让健康向上的优秀文化思想不断融入城市、融入新农村建设、融入千家万户,从而大力弘扬“守信向善、创业图强”的新时期常山精神,提振常山自信,提升创业激情。2011年以“颂歌献党?红遍常山”为主题的大型红色经典歌咏比赛,举办初赛、复赛、决赛和汇报演出20场次,参赛选手有1200多人;2012年以“丹心向阳?放飞梦想”为主题的全县排舞大赛,14个乡镇(街道)和10多个部门共79支排舞队、1500多名排舞爱好者参与;2013年以“文化让生活更精彩”为主题的全县百姓舞台才艺大赛,各乡镇(街道)、部门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组建了不同舞台表演类型的参赛组合队伍312支,参赛人员936人,分设12个赛区进行比赛,观众达20多万人;2014年的“文化让明天更美好”全县青少年歌舞大赛,报名参赛节目达347个,举办初赛、复赛、决赛共22场比赛。此外,特色化的内容带动经贸旅游活动的开展。从2007年开始,常山县在乡镇(街道)持续开展“一乡一节”处处红活动。8年多来,常山县14个乡镇(街道)围绕当地文化特色,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分别开展了富有乡土气息、特色鲜明、参与面广的群众文化活动,如辉埠镇的“东乡油菜花文化观光节”、球川镇的“古镇边贸文化节”、同弓乡的“柚花飘香文化旅游节”等。“一乡一节”处处红活动不仅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还与推介展示会、经贸洽谈会、采摘旅游等创业创新活动结合起来,有效地推进了文化与经济、社会的互动发展。
    目前,常山县、乡、村三级文化设施网络基本建立。常山县文化馆、图书馆分别达到国家二级馆标准;2013年新建了5个影厅的县金马影城,拥有全省排名前列的巨幕厅;全县14个乡镇(街道)文化站和187个村(社区)文化室覆盖率达100%,其中有45个行政村建成符合浙江省标准的农村文化礼堂;近3年,为县、乡、村三级文化活动场所配置了总额超过1000万元的文化器材和新图书,免费开放工作全面实施。常山县文艺创作也呈现良好的态势,不仅数量多,质量也不断提升。民间舞《猷辂木马》、歌曲《印象石林》等一批舞蹈、音乐、书画、文学等作品在国家、省、市级获奖。新创排了大型原创越剧《清官樊莹》、《琼奴与苕郎》,其中《清官樊莹》入选衢州市文艺精品扶持工程第一批项目(作品),参加了第三届中国越剧节展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常山的基层文艺队伍也在日益壮大,现有文化活动团队451支,其中登记注册的达107支。
    政策引领吸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长期以来,群众文化活动经费主要依靠政府投入,如何在有限的经费投入下拓展群众文化活动空间?为此,常山县创新思路,采用“出让冠名权”“协办单位署名”“赞助单位署名”等方式,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非营利组织、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举办文化活动。
    “越剧专场”周周唱的周末越剧免费专场活动即是由常山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等联合主办,民营企业浙江泓影?常山越剧团具体承办。2013年1月,民营企业老板周志胜怀着对越剧艺术的浓厚兴趣,投资500多万元创建了浙江泓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成立了浙江泓影?常山越剧团。剧团成立后,创排了以常山历史文化名人——清官樊莹为题材的廉政越剧《清官樊莹》,并在全市巡回演出。该剧还参加了全省第十二届戏剧节和第三届中国越剧节。此后,在县相关文化政策引领和鼓励下,该剧团与县宣传文化部门合作,开展了“常山艺苑”周末越剧免费专场演出活动。同时,该剧团又从浙江省级艺术院校招收10多名年轻演员,编排了20多部折子戏、歌舞节目等,政府给予采购,开展送戏下乡、进文化礼堂等活动,受到百姓欢迎。目前,浙江泓影?常山越剧团已被列入浙江省艺术职业学院教育实践基地,并与东阳横店影视城签订了常年供戏协议,向市场化发展道路迈出了一大步。
    常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近年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三唱三红”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推动“三唱三红”群众文化活动不断深入发展。比如,《中共常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特色文化县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常山县委关于大力弘扬新时期常山精神,推进特色文化县建设的决议》、《中共常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争创全省特色文化先进县的实施意见》、《中共常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常山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明确了文化常山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特别是从2012年开始,常山县将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奖励资金纳入县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文化常山建设的若干政策》,对乡镇(街道)开展的“一乡一节”处处红活动进行评比和奖励,评定的结果纳入乡镇年度目标考核。2012年,常山县还出台了《关于实施“智慧常山工程”的若干意见》,对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文艺作品和文艺人才进行奖励。2014年起,实行公共文化服务政府采购,常山县文广新局与民营剧团浙江泓影?常山越剧团签订3年合同,每年支付30万元,采购50场大戏,开展“常山艺苑”周末越剧免费专场演出。2014年,常山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出台了《关于积极鼓励在农村文化礼堂中心广场开展“激情广场”月月唱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廉政越剧〈清官樊莹〉等戏剧传承非遗大戏派送活动的通知》,对乡镇(街道)开展相关活动给予“以奖代补”,同时要求每个乡镇与当地经济社会相结合,提炼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群众文化品牌,逐年予以巩固提升。通过政府政策的引领,近3年,全县共吸纳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1000多万元投入公共文化建设。
    (本版图片除署名外均为余根良摄)
    源自: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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