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需求 加强引导 创新管理 促进和谐
责任编辑:王琳      发布日期:2015-09-09   
    近日,文化部、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充分肯定了广场舞活动的积极作用和重要意义,分析了当前广场舞活动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改善广场舞活动条件,加强规范管理,促进广场舞活动健康、文明、有序开展等方面进行了总体部署。为进一步理解《通知》精神,记者对文化部公共文化司负责人进行了专访。
    问:请问《通知》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答: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我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广泛深入实施,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群众参与文化体育活动的热情,广场舞活动迅猛发展,已经成为城乡基层群众文化体育生活的重要内容,对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升群众文明健康素养、展示良好精神风貌、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日益增长和广场舞的普及推广,广场舞活动场地和设施结构性欠缺、内容和形式单一、引导扶持和管理机制不健全等矛盾日益凸显,“噪声扰民”“违规占道”“团队冲突”等问题一度引起社会舆论强烈关注,不利于广场舞活动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广场舞工作,今年1月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引导广场文化活动健康、规范、有序开展”。为贯彻落实两办《意见》精神,文化部、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住建部四部门在深入调研、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共同印发了《通知》,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开展广场舞工作提供指导和遵循。
    问:目前广场舞活动有哪些特点?
    答:广场舞是以健身、娱乐为基本目的的群众性集体舞蹈。据我们调研发现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群众参与广泛,以中老年妇女为主,同时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参与。二是集休闲健身、文化娱乐、促进社会交往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可满足不同社会群体的个性化需求。三是便于开展、易于参与,不管有无舞蹈基础,基本上人人都可以参与到广场舞中来。
    问:当前广场舞活动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答:当前广场舞活动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为人民群众迅速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相匹配,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就近就便的活动场地总体缺乏。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常住人口快速增长,造成公共文化、体育场地设施阶段性短缺。二是群众公共文明意识有待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不够。三是活动内容方面应加强引导。在缺乏专业指导的情况下,一些广场舞动作编排往往不符合科学健身原则。部分广场舞活动在音乐选择和舞蹈编排上的低俗化倾向也不容忽视。四是管理主体不明确,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我国现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存在取证困难、执法难度较大等问题。群众在受到广场舞噪音干扰时,因管理部门不明或矛盾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容易采取极端行为。五是组织化程度不高,广场舞参与者缺乏约束,急需广泛建立广场舞协会或社团,加强成员管理及服务。
    问:就近就便、适合开展广场舞活动的场地不足是当前广场舞活动普遍存在的问题,《通知》在解决这一问题上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一是科学规划。积极优化广场用地和文化、体育活动设施布局,在旧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建设时,按人口规模或服务半径以及有关要求配套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协调、适合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的场地。二是盘活存量。发掘利用城乡商业广场、企业和社区场地、边角空地等社会场地资源,盘活现有场地存量资源。三是做好增量。加大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力度,充分提高场馆利用率,根据群众需求特点实行错时开放,适当延长夜间、休息日开放时间。四是加强配套。做好室外广场适用电源、夜间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广场舞活动设备器材,有条件的地方要为各类广场舞团队免费提供移动音箱等设备。
    问:如何加强引导,确保广场舞活动导向正确、内容健康?
    答:一是要求充分发挥公共文化体育单位的骨干作用,将广场舞作为公共文化体育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采取划片指导、结对帮扶、培训指导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广场舞活动的服务和指导力度。二是广泛开展免费发放教学光盘、公益培训、展演展示、原创作品征集评选等普及推广活动,引导基层群众结合地域、民族文化特色,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优秀文化资源创作符合群众审美品位的广场舞作品。三是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广场舞活动,结合广场舞作品创作、队伍培训、宣传推广等引导基层群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问:《通知》在加强广场舞规范管理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
    答:一是推动基层政府和社区自治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人性化、针对性强的广场舞活动管理办法、活动准则或文明公约。探索实施广场文化活动登记备案制、星级评定制等相关管理制度,提升广场舞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鼓励群众自我管理。积极引导和推动建立广场舞协会等文化体育社团组织,充分发挥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作用,吸纳广场舞团队负责人、文艺骨干、社会体育指导员、群众代表参与广场舞管理,统筹组织辖区内广场舞团队及基层群众协商制定和落实相关管理规定,广泛吸取群众智慧,依靠群众力量,提升管理水平。三是将广场舞活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建立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依法管理、场地管理单位配合、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以及相关社会组织等广泛参与的广场舞活动管理机制,推动相关管理规范有效落实,加强日常巡查,关注群众诉求,及时了解基层广场舞活动开展情况,把因广场舞产生的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问:请问下一步文化部将在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发展方面开展哪些工作?
    答: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发展是一项长期工程,关系到广大基层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保障,文化部将会同体育总局、民政部、住建部等部门要求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工作方案。下一步将加强指导督促,适时组织开展经验交流研讨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各地良好做法。举办示范性、导向性广场舞活动,大力宣传广场舞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树立一批优秀广场舞工作者典型、广场舞领头人典型、广场舞团体典型,营造健康、文明、规范、有序参与广场舞活动的良好氛围。
    源自:中国文化报
版权所有 © 河北演艺集团 Allright Reserved 2013
地址: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西大街142号 邮政编码:050011 电话:0311-86050100
备案序号:冀ICP备13017863号-1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3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