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达人民声音 抒写国家命运
责任编辑:王琳      发布日期:2019-05-10   

    吕艺生 
    舞剧《天路》剧照      牛小北  刘海栋 摄
    国家大剧院原创民族舞剧《天路》我看过3次,第一次是在2018年国家大剧院戏剧场的首演,第二次是在云南昆明的展演,第三次是今年4月在国家大剧院台湖舞美艺术中心的演出。这部作品在创作之初,我就参与剧本研讨,现在来看,演出呈现比我的预期要好很多。的确,好作品是打磨出来的,这部作品可以说是越改越好。
    回顾中国舞蹈史,3000年来,古人的舞蹈风格相对抽象。我们用舞蹈讲故事始于上个世纪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这一方面是受前苏联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是配合宣传工作的需要。抽象的舞蹈很难起到宣传作用,所以即便排个小作品也要有情境和内容,用艺术来表现生活,塑造中国人民的形象,形成当代中国舞风。舞剧《天路》正是这种中国式的舞剧。我们提倡现实题材,主旨就是表达人民的声音,抒写国家的命运。
    以小见大,题材真实
    舞剧《天路》是一部现实题材作品。青藏铁路工程历时48年,在艰苦恶劣的条件下修筑一条“天路”,这是中国人创造的一个世界奇迹。将这件令人感动的事情转化为艺术作品尤其是舞剧艺术作品,当然很难,而创作一部真正接地气、能传播、留得住的舞剧作品就更难。但这部作品让我感到放心,它能留得住,也传得开,而且是接地气的。
    有些舞剧作品之所以难以获得认可,是因为其在制作上的“假、大、空”。舞剧《天路》首先做到了“真”,这部作品从题材到故事、从人物到舞段都是那么的朴实生动。作品讲述了几个小人物的故事,包括一个汉族铁道兵战士和他的两个战友,还有一对藏族姐弟,让人乐于接受。
    王舸不愧为业界善于“用舞蹈讲故事”的出色导演,事实证明,国家大剧院邀请他出任这部舞剧的总编导,是非常合适的。导演风格决定了作品风格,王舸采取了不同于其他同类题材作品的做法,寻找自己的结构方式,这个结构方式就是“大题小做”,即在大题材中突出小人物,同时强调细节,使得该剧在视觉、听觉上的舞台整体呈现形成高度统一。
    故事流畅,形象鲜明
    最初听到这个故事时,我不免在想,汉族铁道兵和藏族女孩会擦出怎样的爱情火花?
    故事中,这些小人物构成的人物关系是真实的,采取的舞蹈方式也不摆架子,令人信服。舞蹈动作容易夸张,尤其又受芭蕾舞“摆架子”的影响,如果情节不真实,很容易造成虚假。这部作品关注细节,靴子、口琴等小道具的使用,使得故事情节更加真实感人。以往有很多舞剧作品,观众如果不看字幕的话就看不懂,理不清楚人物关系,但这部作品在演出时有意不用字幕,就是为了检验它能否被观众接受。现在看来,观众的热烈反馈也证明这确是一部成功的舞剧。
    当然,这部舞剧还使用了几处画外音道白,也有些许争议。但是我想只要用得好,有自己的处理方式,能被观众接受,那就没有什么不可以的。这部作品有自己的处理方式,比如幕与幕、场与场之间的转换衔接流畅,不老套也不拖沓,这是舞剧《天路》的突出亮点。
    舞剧《天路》的美不仅在于简单的舞台上的“漂亮”,更在于它着力表现“真”和“善”,所以它可以打动观众,可以很好地体现青藏铁路工程的精神内核。
    舞剧《天路》塑造的人物形象鲜明、突出、可信。5个主要人物的五人舞构成了人物关系的核心,也构成了汉藏两个民族的关系,还勾勒出整部作品清晰的故事走向。剧中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性格,演员表演得也非常好。
    精彩舞段,回味绵长
    这部作品的可贵之处还在于有精彩的舞段。其中,五人舞表现了主人公的性格与人物关系,男子扛着枕木的筑路群舞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藏民农耕时的舞蹈、女子在联欢时候的群舞也很有特点,尤其是藏族女孩和汉族铁道兵卢天的两段独舞既有个人特色,也有民族风格。男女主人公的双人舞、藏族姐弟的双人舞和三人舞,构成了全剧的突出舞段,这是该剧的一大亮点。剧中有些段落让人在观剧之后仍能久久回味,这也是舞剧最难得的。我认为,这部舞剧的舞段有不少可以独立出来单独表演,不论是集体舞还是独舞、双人舞,甚至是三人舞,这一点尤为可贵。
    还有一点必须提及,就是这部舞剧的舞段编创没有那种无缘无故地炫技巧,坚持了正派的编舞之路。
    瑕不掩瑜,至臻完善
    剧中,卢天和铁道兵们的牺牲是一个非常核心的情节,体现出这条“天路”确是几代人共同完成的,是用生命换来的,也给男女主人公朦胧的情感线索做了合理的收尾。这一段处理得很好,没有刻意的舞蹈,即使有了动作也是生活化的动作,颇有“此地无声胜有声”之妙。
    优点之外,我认为,该剧还缺少排的功夫,要让观众尽情流泪,这是舞剧《天路》今后可打磨提升的方向。
    总体来说,舞剧《天路》题材好,有内涵,接地气,实现了人民性和艺术性的统一。我认为,该剧还应有国际性,要努力实现走出去,这也是中国舞蹈艺术在新时代的目标之一。
    (作者系北京舞蹈学院原院长)
    源自:中国文化报

版权所有 © 河北演艺集团 Allright Reserved 2013
地址: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西大街142号 邮政编码:050011 电话:0311-86050100
备案序号:冀ICP备13017863号-1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3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