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集团总部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责任编辑:王琳 发布日期:2022-08-31
集团各子公司、本部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冀传〔2003〕112号)精神,自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集团总部工作时间调整如下: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各子公司可根据自身工作情况自行安排作息时间。
根据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冀传〔2003〕112号)精神,自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集团总部工作时间调整如下: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各子公司可根据自身工作情况自行安排作息时间。
集团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