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集团总部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责任编辑:王琳 发布日期:2019-05-27
集团各子公司、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冀传〔2003〕112号)精神,自2019年6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集团总部工作时间调整如下: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根据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冀传〔2003〕112号)精神,自2019年6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集团总部工作时间调整如下: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集团办公室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