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责任编辑:王琳      发布日期:2016-07-08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9月2日至9月30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河北演艺集团进行了专项巡视,12月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统一认识。12月1日中午,巡视反馈意见会议一结束,集团党委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深入学习领会巡视反馈意见,首先在领导班子成员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逐项学习,逐项分析,逐项研究具体整改措施。12月3日上午,集团党委再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全面部署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要求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党委(总支、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将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来对待,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来执行,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组织团结,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坚决落实巡视组各项整改要求。

(二)强化责任。集团党委成立了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王晓英任组长,集团班子其他同志为成员,下设三个工作组,分别由班子三名党委成员任组长,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小组成员按照巡视组反馈意见进行了明确分工,各司其责,协力推进;2015年12月3日,经反复研究,逐条对照,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演艺集团党字[2015]14号)、《关于印发<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冀演艺集团党字[2015]15号),对5个方面的整改任务逐一进行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集团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尤其是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多次听取情况汇报,逐一研究分析,做到问题线索核查不清楚不放过,核实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紧盯突出问题,严格整改时限,抓住关键环节,加强协调调度,强化“主体责任”,促进整改工作扎实推进。整改期间,先后6次召开党委会和每周定期党委碰头会,专题研究整改重点难点事项,力促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三)严格督导。集团纪委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整改落实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实行跟进督导,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不走过场。同时将整改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大讨论活动相结合,聚焦“八破八立”,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相结合,努力使整改过程成为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从制度和机制层面解决深层次问题的过程,成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强化“一岗双责”落实和责任担当意识的过程,成为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过程,将整改落实工作转化为“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推进集团各项改革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整改进展情况

集团党委将巡视组反馈意见细化归纳为20项具体任务,目前已完成整改14项,正在积极推进6项。

(一)已完成事项

1、关于巡视组提出的“集团党委对干部任免只有提名和建议权,没有自主决定权,因此至今没有制定领导人员选任和管理办法”问题。集团党委专门就此问题向省文化厅党组作了汇报,并按照“研究制定集团党委关于企业领导人员选人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好党管干部职责”的要求,起草并经汇报沟通下发了《河北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暂行规定》(冀演艺集团党字[2016]1号),待试运行一段时间后再行调整。

2、关于巡视组反馈意见“按省委宣传部文件,集团党委应由7人组成,目前只有4人”的问题。经集团党委研究,并报请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同意,按程序增补了集团党委委员。

3、关于巡视组反馈意见“集团党委的隶属关系目前尚未明确”的问题。集团党委向省文化厅党组专门作了汇报,经与省直工委汇报沟通,省直工委现在不再接纳企业党组织关系,建议仍按原党组织隶属关系管理。

4、关于巡视组反馈意见“还有3个子公司有党员无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作用薄弱”问题。对三家子公司党员状况进行了摸底儿,将现有党员归入支部管理,规范组织生活,强化了基层党组织建设。

5、关于巡视组反馈意见“集团虽制定了‘三重一大’制度,但项目不具体、额度未量化,将总经理办公会列为决策主体不符合规定”问题。根据巡视组“要按照主要制度健全衔接、形成科学决策机制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规范了“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范围、报批程序、决策主体,修订完善并下发了《河北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冀演艺集团字 [2016]1号),要求各子公司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公司相关制度。今后集团将加大对各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力争不出问题。

6、关于“在执行中存有违规行为,如有的子公司资产出租未经集体研究、未报集团审议”问题。集团纪委深入调查核实相关问题并呈请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对时任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

7、关于“有的子公司未报集团董事会审议,擅自先后投入包括财政专项资金在内的巨额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问题。经集团纪委核实相关问题,呈请由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对相关同志进行了核实谈话和严肃批评教育。

8、关于个别子公司决策程序不严谨的问题。在整改过程中,我们还自行调查发现,个别公司领导班子在执行“三重一大”方面程序不严、标准不高等问题,一些重要事项的《会议纪要》不全。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对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

就“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方面,集团采取了三项整改措施,一是对巡视反馈和自查发现的问题在集团系统内通报批评,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二是结合集团新修订的《河北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冀演艺集团字 [2016]1号),分别制定了各子公司的具体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集团与子公司的功能定位和职责权限,提高集团的管控力;三是明确集团纪委的执规执纪程序和办法,做好监督检查,从严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9、关于“有的子公司领导人员在单位参股公司入干股”问题。经集团纪委核实相关问题后,责令退出违规占有的股份,撤销了相关责任人行政职务,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工商登记变更。

10、关于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改制前未按规定设置固定资产台帐,改制后也没有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未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致使部分资产购置未计入固定资产科目”问题。经集团财务部起草,集团党委联席会反复研究后下发了《河北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冀演艺集团财字[2016]2号),对固定资产登记、管理,明确产权、定期盘点等进行了规范,盘活资源,有效利用,并要求各子公司结合实际制定本公司管理制度,集团财务部将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相关程序,完善相关资产台账。

11、关于“转企后车、房等固定资产权证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如某综合楼改造工程既未办理竣工决算及确权手续、也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问题。采取了两项整改措施,一是经集团纪委核实了综合楼改造工程项目,并与相关单位确定了各自的占用范围。二是就国有土地评估转增国有资产问题、房屋等固定资产过户问题、汽车过户问题等形成书面意见,按照法律规定开始履行相关程序,规范资产管理,转增国有资本。

12、关于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2013年财政拨付的社会保障专项资金中部分用于发放工资”问题。集团纪委就相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后,一是由省文化厅党组书记与时任领导进行诫勉谈话。二是依照国家有关法规,该单位根据集团最新制发的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完善了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使用、设备采购、项目评审等管理制度,提高依法依规管理水平。

13、关于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项目、劳务支出存在大量大额现金资金支付、白条入账、付款无轨迹、演出收入不合规提成”等问题。经集团纪委核实后,采取四个方面措施进行整改,一是重申了《企业会计总则》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严肃批评并限期整改,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共同对个别公司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二是重新修订完善并经党委联席会反复研究通过下发了《河北演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冀演艺集团财字[2016]1号),要求各子公司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本公司相关制度,加大执行力度;三是由集团财务部牵头,抽调相关人员,结合巡视组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对各子公司财务账目进行认真细致的普遍审核,加强企业财会规范,认真纠正一些公司存在的专项资金挪用、大额现金支付、财务入账支出不规范等问题,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堵塞财务漏洞,形成规范有效的财务制度体系;四是成立资金管理中心,集中资金管理运营,提高资金管控水平和运营收益。目前成立资金管理中心方案已经集团党委联席会讨论通过,2016年2月底前全面实施。

14、关于“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理情况。整改过程中,共计行政撤职1人,厅党组主要领导诫勉谈话1人、核实谈话1人,集团主要领导诫勉谈话2人,仍在调查处理1人,正在深入调查1人,移交线索1人。

(二)正在积极推进的事项

1、关于巡视组提出的“集团董事长和党委书记分设,也不符合中央有关规定”问题。已专题向省文化厅党组汇报,厅党组指出,河北演艺集团作为新组建的文化艺术集团,有其自身的特殊规律,集团领导班子的配备充分考虑了艺术工作的特性、领导层人员的年龄结构和集团转企改制过渡期的需要,董事长、党委书记分设便于工作的开展,今后随着集团的发展和领导层人员自然退休等再作调整。

2、关于巡视组提到“现在集团纪委书记由董事长兼任,监督与被监督同为一人,不合规。也没有组建纪委班子和纪检监察机构,纪检工作临时明确一名党委委员配合抓,抽调人员操作”的问题。集团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正在履行纪委书记免职程序。二是为确保集团纪检监察工作不断档,经请示省文化厅和省委宣传部,回复意见先明确一名党委委员具体分管,经集团党委多次酝酿,反复研究,慎重考虑,确定了主持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三是集团党委会专题研究,提出了纪委班子拟任人选,待纪委书记调整完成后,履行相关程序,组建集团纪委班子和纪检监察机构,切实实现“三转”职能要求。

3、关于巡视组反馈意见“有些子公司党组织不健全,如有的子公司书记由集团领导或退岗同志兼任;有的子公司行政领导不是党委委员;有的子公司‘一、二把手’均不是党员,只有一名副书记”的问题。集团党委逐一进行了研究,并分别就涉及到的子公司党组织建设及干部配备问题,形成了专题报告,正在履行相关程序,一揽子解决上述几个单位党组织建设、规范经营管理等问题。

4、关于“个别子公司领导人员违反组织纪律独断专行,擅自决定停演优秀剧目造成人为损失、任用干部不上会研究自己说了算、不走程序个人决定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集团纪委进行了认真查核,目前正在履行相关纠正程序。

5、关于“有的违反规定在演出补贴中为自己提成多吃多占等”问题。经集团纪委核查,这种现象在几个公司均不同程度存在。相关问题事实界定及涉及的资金数额正在进一步核实。

6、关于巡视反馈意见指出“转制中有些政策有不适应性,造成人才流失”等问题。集团党委经过慎重研究,提出了若干工作建议。省文化厅党组两次专题研究,形成了《关于深化省直转制院团改革和加大支持力度建议的报告》,提请省委宣传部研究。省领导和省委宣传部高度重视,几次召开调度会反复讨论。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和河北演艺集团共同组成6个考察组,分赴北京、天津、河南、山东、陕西、四川、浙江、福建、贵州、辽宁、吉林等12个省(市)进行了专项考察,提出了7个方面的工作建议,省委领导同志已批示同意,近期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确定具体措施。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集团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持续整改和巩固提高的任务还很艰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住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重要契机,针对突出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标本兼治,推动集团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重点是三项工作:

一是以持续整改促深化。对基本完成整改的项目,建立台账,持续深化;对没有办结的整改项目,限期完成,及时上报;对一时难以落实的政策性问题,列出计划,细化方案。严格做到反馈意见件件落实、条条有效。

二是以履职尽责促党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到集团各项工作中,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三是以长效机制促提高。把反馈意见的整改作为契机,把制度建设作为保证,抓好整改中已建立制度的落实,举一反三,做好需要完善、提高、修订的制度的拾遗补缺,使持续整改与集团各项工作相结合,促进演艺产业和文化建设水平的全面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9月8日)。联系电话:0311-86050718(工作时间);邮政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西大街142号河北演艺集团办公室(邮编:050011);电子邮箱:yyjtzg@126.com

 

 

       中共河北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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